招标地区: | 江苏 南通 |
编号: | 通港闸发改市北【2015】8号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6/3/16 |
招标公告
一、 南通市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 的 R14057地块(永怡路南、长泰路东地块)建设 项目 已经由 南通市港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 立项批文号 通港闸发改市北【2015】8号 , 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 、 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港闸区永怡路南、长泰路东地
2、工程规 模:地上建筑面积为6304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5783平方米。
本工程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1#、4#、6#、7#、9#、10#楼及人防地下室工程(地上十七层、地下一层);
二标段:2#、3#、5#、8#、11#楼及地下汽车库工程(地上十七层、地下一层)。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 月~ 2017年 月,总工期36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四、 本次招标共二个标段: 招标内容为 详见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含门窗、桩基、绿化、消防通风、小区配套等全部施工内容) 。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均可对上述二个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五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 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 包贰级 及以上 施工资质。
2 、 拟选派项目 经理 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 (含临时二级)。
六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 、具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 、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 、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申请的资格预审和投标。
6 、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7、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8、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注: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10、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为企业的正式员工(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但不得超过60周岁,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本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15年6月至2015年11月连续6个月的社会 保险缴费证明 。
11、 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需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5年以上施工管理经验证明 。
12、 拟派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为投标企业正式 人员,但不得超过60周岁,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本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15年6月至2015年11月连续6个月的社会 保险缴费证明 。
13、企业或项目经理业绩:
近3年本企业(以 20 12 年 10月1日以 后 的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类似 工程 施工经验。类似工程指:建筑面积3万平 方米以上 的住宅小区。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需经市(县、区)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施工合同需经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竣工验收证明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若上述3项材料未能充分证明本业绩要求,则投标人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 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注册所在地(区、县)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证明出具日期必须是本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 、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公告内容仅供投标单位查询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 www. ntcetc .cn ,点击[网上 招投标 ],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投标 等操作)。
八、资格预审时间及要求:
1、 投标申请人须于2016 年 2 月 16 日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 到 南通市 工农南路150 号 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大厅窗口 提交资格预审 文件 (超过时间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要求的资料, 不再接受补正 资料)。
2、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 加盖单位公章 及法人代表签章 的从网上打印的报名申请书( 壹 式 肆 份) ;
(2)资格预审文件(可直接从(载园地中下载);
(3) 企业营业执照 ;
(4) 企业资质证书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用手册;
(5) 项目经理的 建造师 注册 证书 及安全考核合格证;
(6)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近期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7) 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5年以上施工管理经验证明;
(8)拟派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劳动合同及近期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
(9) 企业或项目经理 业绩证明材料, 若提供的材料未能充分证明业绩要求,则投标申请人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10)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若符合“ 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第8条b款 情况的,还需提供 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证明 ;或提供因非承包人原因停工超过120天, 建设单位同意并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证明 ;
(11)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12) 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上述除(1)项不需装订外,其余(2)~(12)项 需 按上述顺序 装订在一起, 壹 式 肆 份 (一正三副),均须加盖公章。
上述序号 (3)~(9)项 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予接收;上述序号 (10)~(12)须提供原件,且所有的原件均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副本中可用复印件 ,均须加盖公章 。
九、 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投标人数量的确定及资格审查办法参照江苏省建设厅苏建 规字 (2013 ) 4 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十、报名及招投标须知(注意事项)
1、招标人可能会在递交资格预审材料后一周内通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约谈,请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做好准备,如未按通知要求参加约谈,则视为投标人放弃本项目资格预审,招标人保留取消其入围资格的权利。具体约谈时间由招标代理单位另行通知。约谈内容为 项目管理、各领域知识、经验和技能;本项目总承包管理措施和方法;本项目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难点、重点;对本项目设计要求的熟悉程度,施工技术要点和难点分析及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等方面。约谈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提交资审委员会,作为资格审查内容的一部分。
2、招标单位有权对报名单位及已完、在建工程进行综合考察,如有虚假,则该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