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湖南 长沙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6/3/25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益阳至娄底高速公路监控通信分中心 已由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湘发改函【 2014】 40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湖南省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25%/75% ,招标人为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房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 1本项目位于湖南省 益阳、长沙、湘潭、娄底 市境内,主线采用 4 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长 105.928 公里,设计速度为 100 公里 /小时,路基宽度
2.2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
承包人应按照合同规定提交详勘资料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然后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对提交的详勘资料、设计文件及质量负责。施工图设计经初步设计单位和发包人审查后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该审批不免除承包人对施工图设计所承担的责任。
允许承包人边设计边施工,但必须完成总平面图和主体结构工程的设计并完成相应的审查及递交相应的资料后开始施工。
本次招标总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为 12 个月,缺陷责任期为 60 个月,保修期自竣工之日起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质,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资质 (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至少分别完成过 2项类似项目的设计和施工 业绩(类似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业绩是指: 1、 最近 5年( 2011年 5月 23日起至 2016年 5月 22日止), 完成过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总建筑面积 20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设计项目,或经施工图评审合格的高速公路新建房建工程设计项目; 2、 最近 5年( 2011年 5月 23日起至 2016年 5月 22日止),交竣工过单体建筑 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高速公路新建房建工程施工项目。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2、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 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初步设计单位、监理人(含设计监理人)有隶属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凡被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招标人不接受存在《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2012年版)“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一年)评为 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7若投标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含联合体各成员 )的设计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应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的通知》(建市 [2007]86号)的要求 ,在投标文件中应同时递交建筑行业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至 2016年 3 月 25 日,每日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下述资料:( 1)查验的原件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⑤单位介绍信;( 2)递交的复印件 [1] 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第( 1)条所述①②③④项全套一份,在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金山南路 284号湖南省益娄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二楼合约部 购买招标文件。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并应携带联合体成员的全部相关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人在报名当日当场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自愿购买,投标人应分别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过期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3000 元 ,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5 月 23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00 分至 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 29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交招标人签收 。
5.2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