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磋商条件:
“ 红河州妇幼保健院儿保科装修改造工程”已具备磋商条件,项目业主为“红河州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云南赛林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红河州附有保健院的委托,就红河州妇幼保健院儿保科装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磋商申请人提出磋商申请。
2. 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 建设地点:蒙自市;
2.2 预算资金: 886046.42 元;
2.3 服务期限: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
2.4 采购内容: 璃隔断上下方钢骨架;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卫生间防水卷材;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一)乳胶漆吊顶;油漆、涂料、裱糊工程(一)墙柱面乳胶漆;其他装饰工程;拆除工程;室内装修电气部分;应急照明系统;生活给排水部分等。祥见采购清单。
2.5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满足有关部门的验收和备案要求。
3. 磋商申请 人资格要求:
3.1 磋商申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纪守法,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磋商申请人需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申请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持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才能参加磋商)。
3.5 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甲级、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并在云南省内有常设机构。
3.6 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考核B证。
3.7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了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申请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各磋商申请人请于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蒙自市双河小区泰和街8号购买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以上资料请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5.2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6. 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0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为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工业园区8号路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3楼(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