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重庆 重庆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6/7/11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津区滨江新城公共设施(派出所项目)和江津区滨江新城公共设施(交巡警项目) 已由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滨江新城(2015)6号和津发改滨江新城(2015)5号进 行立项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业主多方式自筹 。本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的 装饰装修和环境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5招标范围:包括室内给排水工程(含卫生器具), 照明工程(不含配电箱),弱电工程(智能化),楼地面及天棚工程,内墙装修工程(不含抹灰),卫生间、厨房、洗衣房装修工程(不含防水层),室内门、窗工程(室内LOGO字体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以及硬质景观、配套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 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2013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开工并竣工验收, 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本工程不实行报名,招标文件、招标补遗文件、施工图等全部招标资料,由投标人自 2016 年 6 月 16 日起在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jqjyzx.com)自行下载。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 7 月 11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祥瑞步行街津华大厦二楼)。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