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陕西 延安 |
编号: | 黄政经发【2016】338号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6/9/5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龙县龙庭湖畔维修改造工程 已由 黄政经发【2016】33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黄龙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黄龙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黄龙县无量山龙湖景区 。
2.2工程规模: (1)对原有房屋和窑洞进行维修改造,建设仿古门楼,地面铺设石材,院内外墙采用涂料改造;(2)室内墙面采用乳胶漆、壁纸改造,顶棚采用石膏、木质吊顶,地面采用地板砖、木地板进行改造,门窗更换实木门;(3)对水路、电路进行改造,增加厨房、锅炉房,对屋顶进行贴瓦、防水处理等。
2.3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5项目估算价: 106万元。
2.6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 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投标报名 不接受 联合体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预审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B 证、业绩(2013--2015 类似规模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一份)、财务年度审计报表(2013-2015 年每年度一份)、提供由黄龙县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省企业须入陕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以上报名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三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5.2 请申请人于2016年8月23日至2016年8月29日,每日上午9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休息),在延安市南二十里铺林业小区3 号楼6层,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500 元/套。(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 年9月5日17 时00 分,地点为延安市南二十里铺林业小区3 号楼6 层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建设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