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河北 承德 |
编号: | 冀发改招标核【2016】060号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6/10/9 |
本招标项目承德民族团结清文化展览馆暨承德市博物馆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社会【2016】312号批准建设,并核准了招标方案(核准号:冀发改招标核【2016】060号)。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承德民族团结清文化展览馆暨承德市博物馆工程筹建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承德民族团结清文化展览馆暨承德市博物馆
1.2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狮子沟桥交通节点东北角
1.3建设规模:拟建承德民族团结清文化展览馆暨承德市博物馆总建筑面积约为25163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园区道路、桥涵、园林绿化、广场等。
1.4服务周期:建设工程全过程
2、招标内容及范围
为完成本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全部见证取样检测和专项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见证取样检测:执行《河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规定》;
2.2专项检测:(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二)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四)钢结构工程检测;(五)建筑节能检测、(六)防水材料检测、(七)墙体材料检测、(八)门窗检测、(九)智能建筑检测、(十)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十一)国家规定的其它强制专项检测。
3、投标人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③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式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所在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原件及上述资料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于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18日08:30-11:30,14:00-17:30(节假日不休)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承德办事处(承德世纪城二区2-1-601室)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9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153-1号(九华山南侧)
7、公告发布媒介: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登陆后查看))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