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7年黄埔局电房维修 已由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批准实施,项目资金为 自筹资金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实施地点:广州市。
2.2招标内容:
2017年黄埔局电房维修项目施工(维护黄埔供电局辖区约2100间配电房,针对运行中存在故障和缺陷,主要解决配电房残旧、门窗损坏、漏水、潮湿等;配电房防火、防水、防盗等)。
2.3服务周期(工期): 365个日历天。
2.4招标编号: ZB-01-160753 。
2.5标段划分情况:本次招标分为 1个标段,推荐1名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资格要求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能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3. 提供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证明。 4. 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 5. 投标人应具备承装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 6. 能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7. 非联合体投标。 8. 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500万元人民币。 9. 近三年内必须具有配网修理相关项目业绩。 |
安全质量要求 |
1. 自投标截止日前 18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 2. 自投标截止日前 3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
其他要求 |
1.按费率报价时,投标人所报的费率不高于 100%的为有效报价;按限价报价时,投标人所报的价格低于限价的为有效报价。 |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6 年 10 月 28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2 时至 4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 同, 节假日除外 ),在 广 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南一路1号八楼,天河城东门对面)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按以下排序装订成本, 需提供两份 ,加盖公章):
( 1)项目招标文件领取记录表(见附件1);
(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
( 3)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4)投标人行为规范承诺书(见附件2)。
注:报名提交资料的语言为中文(其他语言的证明材料,应附有中文翻译稿,以中文为准)。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只接受刷卡,不收取现金) 开具专用发票时需另外携带以下资料(一套):
(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2)国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 4)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或税务事项通知书(认定通知))。
上述资料需加盖公章。
注: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为自开票之日起 180天内(不是半年),超过180天未抵扣的专用发票不能抵扣不能作废不能红冲,请付款方务必在抵扣期内处理专用发票。
5.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文件以打印的书面版本定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