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江苏 南京 |
编号: | AJY160168-01FG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6/11/8 |
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项目南湖综合楼立面改造出新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建发改[2016]05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527.29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527.29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
一、江苏金陵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
1、标段名称:监理 | |||
2、工程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南湖东街26号 | |||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 |||
4、建设内容及规模:南湖综合楼立面改造出新项目施工(具体包括墙体工程、防水防潮、装饰工程、门窗工程、防火、强弱电改造等),建筑改造面积约2600M2 | |||
5、监理合同估算价:11.81万元(工程计费额按447.30万元) | |||
6、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 |||
监理范围包括:南湖综合楼立面改造出新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含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 |||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 |||
7、监理服务期:120日历天 |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 | |||
2、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 省监理工程师(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4、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该投标人资质证书上的名称一致。 | |||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 |||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 |||
五、资格审查方法: | |||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1.根据苏建函建管(2011)887号文件的规定,监理单位必须是进入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企业名录的单位;2.总监需无在建监理项目。 | |||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可选合格条件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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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标方法: 本评标办法须与招标文件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一致。如需调整评标办法,招标人应重发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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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 |||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其所投标的监理合同段对应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与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 (7)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