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云南 曲靖 |
编号: | 2016-110-2395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6/12/1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云南博皓天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 曲靖市公安局 的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曲靖市看守所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一期)物理防范工程采购
二、项目编号:博皓天信招标 2016-110-2395
三、本项目基本情况及采购范围:曲靖市看守所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一期)物理防范工程采购,主要采购内容为:
1)办公及办案管理用房安全门和防爆玻璃隔离物防设施
2)监区管理用安全门物防设施
3)看守所监墙周界安全防范设施
4)看守所床具
5)监室、功能用房门和通道门门控管理设施
6)监室放风仓电动晾衣架及控制系统
7)监室屋顶自动排风装置
8)监室观察窗、天网等,采购预算为 616.457172万元。
具体要求及供货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方案要求及明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经营范围中必须含有“金属门窗、安防等产品的生产或销售 ”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的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投标人需具有完成好本项目的相应资金、人力及技术保障,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7)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或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壹级资质;
(8) 投标人必须为公安部监所管理局批准通过《监室门 GA526— 2010》、《 GB 25287-2010周界防范高压电网装置》标准检测产品目录的原产生产厂家,并在曲靖市设有分公司。
(9)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看守所物防工程项目成功实施经验;
(10) 2013年度至 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
(11) 2015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
(12) 2015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原件;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2016年11月21日至 2016年1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云南博皓天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市盛世锦华东江花园 111A栋 18、19号商铺)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依恩
联系电话:0874-3316466
5.2招标文件售价¥ 800.00元(大写:捌佰元整),含招标文件电子版(售后不退)。
六、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缺一不可):①投标人及设有曲靖分公司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②有效的安防工程从业壹级资质或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壹级资质(原件);③公安部监所管理局批准通过《监室门 GA526— 2010》、《 GB 25287-2010周界防范高压电网装置》标准检测产品目录的电动平移监室门、复合结构监室门、平开监室门、平移监室门、长轴平开监室门、智能周界高压电网警戒系统合格的公安部检测报告(原件);④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属于授权人报名时提供)及其身份证原件;⑤近三年云南省地区类似项目业绩原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⑥ 2013年度至 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⑦ 2015年任意连续 3个月的纳税证明;⑧ 2015年任意连续 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并提供上述①至⑧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 12月 12日14时 30分至 15时 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开标时间:2016年 12月 12日15时 00分。
九、开标地点及文件递交地点: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曲靖市寥廓南路南延长线与河滨路交叉口西南侧)
十、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十一、项目完成时间: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最短交货期,但是不能超过招标人规定的期限(合同签订后 90天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并保证可用)。
十二、其他:本次采购活动中,各投标方的安全和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采购方一概不负责任。本公告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于其他媒介转载的公告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