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北京 北京 |
编号: | FZZFX01700357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7/8/28 |
【工程编号:FZZFX01700357】1#科研楼等14项(中石化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北区)、中石化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南区))、4#科研楼等4项(中石化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北区))项目幕墙工程专业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石化科学技术研究中心II标段、中石化科学技术研究中心I标段已由昌平区发改委以京昌平发改(备)【2015】83号、8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中石化井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昌平区沙河卫星城北区,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出资比例为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1#科研楼等14项(中石化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北区)、中石化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南区))、4#科研楼等4项(中石化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北区))项目幕墙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分包工程名称1#科研楼等14项(中石化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北区)、中石化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南区))、4#科研楼等4项(中石化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北区))项目幕墙工程
2.2本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149850平方米、合同估算价12800(万元)
2.3本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昌平区沙河卫星城北区
2.4本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600日历天
2.5本分包工程的标段划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图纸范围内全部幕墙工程
2.7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已竣工的幕墙面积在40000㎡(含)以上或单项合同额在5000万(含)以上的幕墙工程类似项目业绩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整体工程的1#科研楼等14项(中石化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北区)、中石化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南区))、4#科研楼等4项(中石化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北区))项目幕墙工程中的/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4凡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时,在评标阶段将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法和标准予以评定。
3.5备注说明: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备注说明:如果潜在投标人少于7家(含),本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8-239:00:00至2017-8-2815:00: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报名,并保存报名成功回执。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17-8-309:00:00至2017-9-416:00:00,在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卫星城北区项目部持报名凭条、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9-1115:00:00,地点为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卫星城北区项目部。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