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湖南 株洲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7/9/26 |
株洲市三个中心项目(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夕阳红艺术活动中心)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株洲市三个中心项目(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夕阳红艺术活动中心)幕墙工程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审[2015]14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市财政拨款、市妇联现址土地出让收益和业主自筹。项目业主为株洲市湘江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总承包单位)为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株发改招[2015]155号文核准,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株洲市三个中心项目(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夕阳红艺术活动中心)幕墙工程2.2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为三个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夕阳红艺术活动中心)幕墙工程,建安工程费约4300万元。幕墙总面积约为37590㎡,其中,1#栋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面积约为16800㎡;2#栋青少年活动中心面积约为7602㎡;3#栋夕阳红艺术活动中心面积约为9429㎡;4#栋辅助用房面积约为3759㎡。2.3建设地点:株洲市天元区神农大道。2.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2.5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2.6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2.7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3.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4.评标办法及入围方式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的发布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8月29日至2017年9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下同)“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一律现金支付,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6.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8686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