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北京 北京 |
编号: | MC2017-184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7/9/18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门头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玻璃幕墙及屋面防水等改造工程(项目名称)MC2017-184(招标编号)已由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MTGXM-201709088553号采购详细计划批准采购,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京市门头沟区发展改革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玻璃幕墙及屋面防水等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MC2017-184
招标内容:北京市门头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玻璃幕墙及屋面防水等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规模:小型修缮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0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2月8日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内容
工程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242314.54元。
其中: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合价为:1663153.15元;
措施项目合价为:167429.81元;
其他项目合价为:108108.11元;
规费合价为:81412.13元;
税金的合价为:222211.34元。
2.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招标人给定暂列金额含税:120000.00元,税金:11891.89元,除税金额:108108.11元,
详见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不在在建工程任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9日9:00----17: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
4.2、报名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bjmtgcg.cn)
4.3、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详细报名程序见中心外网资料下载栏目
《供应商操作手册》,请按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投标报名。
4.4、简要说明如下:
(1)参加本项目首先要取得我中心认证,认证事宜请登陆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bjmtgcg.cn)。
(2)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需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供应商》平台,进行报名。
报名成功后,请打印《报名成功通知单》并加盖公章,递交投标文件时时出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9日9时30分,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5.2投标供应商送达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一供应商代表进入现场人员最多不得超过二人。
5.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单独密封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须为原件,应有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内容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完全一致。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
5.5未按5.2、5.3要求提供资料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6.投标供应商在缔约过程中应依法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凡是已向本中心报名,并确认参加本项目又不参加此次招标项目的,至少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五日前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未按规定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的,应属于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在一年内拒绝其参加本中心组织的招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