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重庆 重庆 |
编号: | 079555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7/11/8 |
本招标项目 西彭板块规划展览馆玻璃幕墙工程(第二次) 已由重庆市九龙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九龙坡发改(西彭园区)投【2016】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西彭铝产业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建设规模:玻璃幕墙高度为20.6米,玻璃为点式玻璃,面积1922平方米。
2.3工期: 9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面积1922平方米的玻璃幕墙,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设计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本项目概算投资549.2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451.19万元。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8月1日止)至少有一个4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幕墙业绩,项目经理具备 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10月16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招标资料下载区”及“招标人答遗区”、“招标人补遗区”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4.3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 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最新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及软件锁办理申请表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均为扫描件。电子标书生成器及专用U盘办理地址: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四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 63674321。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7 年11月8日9时00分至2017年11月8日10时00分, 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