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江苏 |
编号: | 2017320125FG0167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7/10/25 |
1.招标条件 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建设项目高淳科创中心三期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高发改投资[2017]90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2031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项目名称:高淳科创中心三期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高淳区双高路以南,古檀大道以西 2.3 招标范围:针对本次招标范围内工程提供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工作(包括设计及概算编制,招标文件技术标编制,配合编制工程量清单等),以及报批、审查、招标、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并提供相应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2.4设计周期:设计周期60个日历天。 2.5 工程估算价:3600万元,设计费最高限价:108万元(结算时按中标价折算成每平方单价) 2.6 工程规模:幕墙面积约30000平方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含)资质或者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者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原件)。 ②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含以上)且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原件)。 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2017年4月至2017年9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如是退休人员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有效退休证明材料原件)。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无下列行为: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3.7 本项目不接受有黄牌警示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由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有效投标人的价格、设计方案、业绩等方面,对投标人进行打分,总分100分,根据投标人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出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具体的分值分配如下: 序号 评分项目 得分 评分标准 1 报价 (65分) 65分 本工程设计最高限价为:108万元,超过本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报价评审偏差: 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的每增加1%扣0.5分,每降低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扣完为止。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 类似工程及项目负责人业绩(8分) 4分 投标单位自2012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工程幕墙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幕墙装修工程设计项目(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面积以合同、图审证明或合同备案证明为准,否则不得分)。满足条件者得4分;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以兼得。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不得分 3 4分 项目负责人2012年9月1日以来在投标单位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工程幕墙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幕墙装修工程设计项目(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面积以合同、图审证明或合同备案证明为准,否则不得分)。满足条件者得4分;与企业业绩不可以兼得。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不得分 5 设计工作 组织方案 (27分) 5分 1)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准确,处理措施得当(满分5分),优得5分,良得4.5分,中得4.0分,差得3.5分,无不得分。 5分 2)设计工作大纲详密、内容全面,管理实施方案得力(满分5分),优得5分,良得4.5分,中得4.0分,差得3.5分,无不得分。 5分 3)设计方案具有特色、创新科学、配置合理(满分5分),优得5分,良得4.5分,中得4.0分,差得3.5分,无不得分。 4分 4)设计思路合理可靠、功能完善、运用新科技、新工艺(满分4分),优得4分,良得3.6分,中得3.2分,差得2.8分,无不得分。 4分 5)投资估算科学、合理、全面(在投标文件中体现B1-B8装修概算)(满分4分),优得4分,良得3.6分,中得3.2分,差得2.8分,无不得分。 4分 6)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责任明确,目标到位;设计周期安排紧凑、合理(满分4分),优得4分,良得3.6分,中得3.2分,差得2.8分,无不得分。 备注: 1、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得分按所有技术标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该平均值为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最终得分。 2、如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则推荐投标报价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以上人员必须为中标后的实际设计人员,若一经发现与投标人员不符,将取消合同,追究责任。 5、其它 5.1 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5.2 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进行报名,并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至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6.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10月18日起至2017年10 月25日止,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在南京市西康路7号15楼获取招标文件。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 6.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 a.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网银);
b.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淳分中心专用账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c.投标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户名、帐号汇款并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户平台在线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保证金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5.4 招标人将拒绝有以下行为的投标申请人:放弃中标、资格审查合格后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被有关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5.5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