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浙江 丽水 |
编号: | 浙方咨丽招2017038号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7/11/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丽水市瓯江生态旅游景区管委会(筹)就南明湖景区堤灯维修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浙方咨丽招2017038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南明湖景区堤灯维修项目(第二次) | 1 | 项 | 434673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特定条件: ⑴投标人须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 ⑵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⑶未被列入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黑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处罚有效期内,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7-10-30至2017-11-03(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12:00-17:00
2.报名/发售地址: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和平路65号)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11-23 09:30:00
七.投标地址: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
八.开标时间:2017-11-23 09:30:00
九.开标地址: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4500 元
交付方式:电汇、转账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丽水市处州支行
银行账号:3305 0169 6160 0000 0073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