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辽宁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8/8/8 |
招标公告
1.招标人:沈阳润地房地产有限公司
2.招标名称:沈阳长安里首开区非示范区幕墙工程
3.招标项目概况:
3.1项目地址:沈阳市浑南大道北一路北侧,长安街与祝科东二街中间;
3.2项目业态:高层、洋房、沿街商业;
3.3项目体量:沈阳长安里首开区非示范区幕墙工程;
3.4项目工程范围:沈阳长安里首开区非示范区幕墙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技术要求;
3.5项目计划工期:2018年8月30日到2020年5月30日,具体节点工期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6项目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4.资格审查标准:
4.1.公司性质:具有法人资格。
4.2.施工资质(打分项):具有建筑幕墙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含)及以上。
4.3.工程业绩(打分项):近三年在东北至少有一项石材、幕墙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4.财务状况(打分项):具有近三年度财务报表或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4.5.经营状况(打分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经营记录、无重大异常情况且未被华润置地东北大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册。
4.6纳税人资格(打分项):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7.诉讼情况(打分项):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上的诉讼情况将作为资格预审打分条件。
4.8.其他: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报名资料中需提供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胶装并打印页码)。
5.入围数量限制标准:符合资格审查标准的投标单位大于4家时将采用资格评分的方法,依据资格审查评分细则要求,按照评分排名情况由高到低选择排名前4名投标人进入考察或投标阶段。
6.供方考察:供应商未在华润置地东北大区《供应商名册》内的须进行供方考察,考察合格并进入华润置地东北大区《供应商名册-试用分册》后方可入围投标,考察不合格由资格审查排名靠后的报名单位依次递补入围考察或投标阶段。
7.报名要求:
7.1.网上报名:在符合本公告要求条件下,报名单位自行下载操作说明(http://srm.crland.com.cn),按照指引进行报名。
7.2.现场报名:报名人需持“附件一”所述所有材料(含合同、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并打印页码)至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286号华润大厦8楼招标采购部现场报名,报名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本公告要求将不接受其报名。
7.3.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均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否则报名无效。
7.4.投标人应详细阅读《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声明》并出具《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中载明的投标账号与ERP系统报名账号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报名无效。
8.联系人:曹政
9.联系方式:
10.招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286号华润大厦8楼。
11.招标文件获取:入围投标单位可通过ERP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2.报名起始日期:2018年8月4日09:00起至2018年8月8日18:00止,逾期报名将不被接受。
13.弃标处理规则: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弃标,将暂停投标人在后续华润东北大区各项目的一次投标机会。关于弃标的定义:从潜在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有效期内报名并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当日起至合同签署完成之日内,放弃投标活动或撤回投标文件,视为弃标。
14.在华润置地沈阳大区合作中有重大履约问题预警的潜在投标人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15.报名单位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名单位提供资料为伪造、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将报名单位列入华润置地沈阳大区《不合格供应商名册》,适用华润置地沈阳大区不合格供应商的处罚措施。
16.A级承包商激励条款:总部A级及东北大区A级供应商享有激励政策,具体激励政策以发包单位发出文件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发包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