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吉林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8/8/13 |
招标人:长春北湖科技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北湖科技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湖科技园产业三期C6项目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新发改字[2016]15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北湖科技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塑钢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北湖科技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湖科技园产业三期C6项目塑钢窗工程。
2.2工程概况与范围:本标段包括K1~K3#、K5~K13#、K15~K23#、K25~K29#,塑钢窗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光机路以南、北湾东街以西、天拓路以北区域。
2.5计划工期:启动区部分暂定:2018年8月31日开工,2018年9月30日竣工。
非启动区部分暂定:2019年3月30日开工,2019年7月31日竣工。
(具体见工期要求以发包方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若投标人是生产厂家,要求投标人应以金属门窗为主营业务;投标人如果是经销代理商,应以金属门窗为主营业务之一,提供满足要求的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书。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违反此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1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下列`证件及资料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销商须出具生产厂家授权代理委托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书原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1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27日14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报名前请与负责人联系,获取投标注册登记表。
联系人:刘先生
手机:
E_mail: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