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安徽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8/8/17 |
安徽三建招标中心受招标人委托,现对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幕墙工程石材幕墙辅材材料进行采购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项目幕墙工程。
招标编号:SJZB2018-346(二次)。
二、招标人: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1、工程概况:4#~9#楼石材幕墙及铝板吊顶用辅材,幕墙面积约20000m2
2、采购内容:石材幕墙辅材采购,本次招标采购量约为详见附表,估算金额/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标段划分:分为1标段,拟选择1个中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
2、具有招标采购产品生产(或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类似业绩要求:合同日期2015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合同(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不少于壹份。
4、其它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的合格产品,且为本项目提供的材料必须满足装饰幕墙行业规范要求。
5、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集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
五、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17日17:00前自行在安徽建工集采平台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用100元/份(不退),投标人应在报名审查通过后及时下载标书,在递交标书现场缴纳报名费。具体流程如下:
1)登陆安徽建工集采平台,网址:http://cp.aceg.com.cn/,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输入企业编码和密码后登陆系统。
2)进入“招标采购项目”模块的“公开报名中”找到预投标项目,点击报名。
3)投标人接受投标诚信承诺书,并将招标公告中资格要求相关资料(除平台内已有资料外)以压缩包形式从附件上传。
4)投标人资格审查通过后,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中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如因上传资料不全而未通过资格审查时,需将缺少资料补全后重新点击报名。
5)其他说明
①如有招标答疑、补遗、澄清或修改,招标人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安徽建工集团集采平台补遗澄清栏发布,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查阅并下载打印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作无效标处理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未注册或注册未获得终审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6)未注册供应商及终审未通过的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安徽建工集采平台http://cp.aceg.com.cn/的注册资料上传、初审及终审工作,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具体注册流程可以查阅集采平台供应商须知“供应商注册及登陆流程介绍”。
2、已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若放弃投标的,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2日前,向招标部门提交书面放弃函并说明理由,以盖章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754251302@qq.com),否则招标人或招标部门有权暂停其在安徽建工集团范围1~3月内参加投标。同时,若投标人12个月内累计3次及以上放弃投标且在规定时间未告知的,后续6~12月内禁止其参加安徽建工集团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以下账户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按投标截止时间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单位名称: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
帐号:1025601021000070068
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怀宁路支行
汇款或转账时,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SJZB2018-346投标保证金”字样。因投标人未备注或错误备注招标编号而导致不能及时查验保证金是否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投标文件递交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8月23日15时00分。逾期送达、未按照求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9号安徽三建招标中心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9号。
现场联系人:罗丽莎,电话:。
2、招标部门:安徽三建招标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9号一楼。
联系人:桂文亚,电话:,
3、廉政监督和投诉举报: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参与过程中,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现象,可在开标截止时间2日前向招标部门提出书面质疑。如对质疑答复不满,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12小时将书面投诉材料送达至监察部门。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9号一楼。
联系人:张志刚电话:0551-6286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