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北京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8/8/1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5号研发楼(北京炼焦化学厂能源研发科技中心项目)-幕墙工程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2009】644号文、京发改[2015]3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炼焦化学厂,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京首华建设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际贸易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化工路东口南侧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幕墙面积18656㎡、合同估算价2100(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84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玻璃幕墙、金属格栅、金属铝板、石材百叶、石材幕墙、铝板吊顶、门斗、旋转门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承揽范围内的工程
2.6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近三年(2015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额2100万(含)及以上或幕墙面积18000㎡(含)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4凡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时,在评标阶段将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法和标准予以评定。
3.5备注说明: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备注说明: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8-8-109:00:00至2018-8-1416:00: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报名,并保存报名成功回执。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18-8-179:00:00至2018-8-2116:00:00,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8-2716:00:00,申请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上传,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2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www.bjggzyfw.gov.cn)上发布,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首华建设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沙滩银闸胡同32号
邮编:100009
联系人:张勍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ztbb@bjshh.com
网址:www.bjshh.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石化小营大厦支行
账号:0200223019200019926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邮编:
联系人:闫炳旭
电话:
传真:无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京广支行
账号:9550880025670600193
2018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