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上海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8/8/29 |
上海长风10#北地块二期北区商业幕墙工程
招标公告
上海浙铁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上海长风10#北地块二期北区商业幕墙工程工程等内容进行招标,诚挚欢迎有能力承接本工程施工的公司前来投标。具体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上海长风10#北地块二期北区商业幕墙工程
2、工程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长风10#北地块
3、招标范围:邀请招标
4、招标形式:工程量清单招标
5、标段数: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
6、投标保证金金额:80万元,缴纳保证金后及时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传凭证。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招标人信息如下:
户名:上海浙铁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上海凯旋路支行
账号:03383000040009758
税号:91310107580552265J
7、中标原则:最低价中标
8、工程款支付方式:
本工程签定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10%为材料预付款(其中合同价5%的预付款在合同签定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5%材料预付款在乙方提供与材料商签定本项目如下材料采购合同时甲方方可支付:石材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价的2%,铝型材及铝板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价的1%,玻璃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价的2%),每月按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开具同等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支付相应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工程竣工验收前一个月,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含保修金在内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由甲方核定,最终以结算为准),甲方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且乙方将所有问题整改完成、竣工验收通过,资料移交齐全,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5%(含预付款);
结算审定,若乙方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低于工程结算价款总额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剩余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付至工程竣工结算价的95%,留5%作为质保金(不计利息)。若乙方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高于工程结算价款总额,乙方需开具红字发票的,甲方应予配合。
9、履约担保:合同价的5%,采用现金(汇票或支票)形式。
10、工程规模:
(1)业态:商业综合体
(2)本次招标含项目二期北区分期,建筑面积约191583.26㎡,其中地下约61780㎡,地上约129803.26㎡,其中商业部分由4幢3层组成,建筑高度为14.8m,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石材幕墙面积2000㎡,玻璃幕墙面积21000㎡,铝板面积800㎡,玻璃雨篷面积5200㎡。
11、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配合总包方确保区优质结构、区文明工地
争创市优质结构、市文明工地,争创白玉兰奖。
12、工期:暂定开工日期为2018年11月21日,竣工日期为2019年6月18日,总工期280日历天。
13、监理单位: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14、总承包单位:恒元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投标报名要求
1、资质要求:
(1)企业要求:建筑幕墙设计甲级、建筑幕墙施工一级资质,业绩和履约信誉好,服务态度端正,投入力量有保证,以往承接工程中无不良记录的施工企业。本工程不允许挂靠。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一级及以上房建专业建造师等级的资质证书。
2、本次招标只接受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报名,《绿城房产集团施工类关键供方名录》内的承接范围为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铝板幕墙合格供方”;
3、在线报名截止时间:以发包人招采平台截止时间为准。
4、领取标书时间:以发包人招采平台信息为准。
5、领取标书地点:收到发包人招采平台发标信息后,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招标联系人:胡蓓联系电话:邮箱:cw_hubei@163.com
7、绿城集团监察投诉电话:0571-87903911(工作日9时-18时),18957199900(24小时开通,绿城集团监察部张先生),投诉邮箱:lcjianchabu@163.com
8、其它:本幕墙工程为本项目幕墙工程的商业标段,与塔楼标段有交界面。投标单位应充分理解塔楼标段的施工图、施工方案,充分考虑交界面施工措施。
三、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为维护良好的招标秩序,招标过程中如出现下表处罚项的,我司将按相应“处罚条款”执行,凡报名参与本次投标单位,均视为已知悉并同意下表内容。
招采过程违规处罚表
序号 处罚项 处罚条款
1 投标
入围 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1】第1次违规:在绿城房产集团范围内禁止投标3个月;
【2】第2次违规:绿城合格供方等级降一级,在绿城房产集团范围内禁止投标6个月;
【3】第3次违规:取消绿城合格供方资格,且2年内不得再申请绿城合格供方入库。
2 投标
询标 投标过程中退出投标 【1】没收投标保证金;
【2】在绿城房产集团范围内禁止投标1年及以上;情节严重的取消绿城合格供方资格,且1年及以上(视情节严重情况定)不得再申请绿城合格供方入库。
发现串标、围标现象 【1】没收投标保证金;
【2】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的绿城合格供方资格,5年内不得对其进行重新考察入库。
发现行贿现象 【1】没收投标保证金;
【2】5年内不得对其进行重新考察入库。
除招标范围增加外,询标后总报价高于询标前报价 【1】涉及单位两年内不得参与绿城房产投标。
3 决标 决标后不签合同 【1】没收投标保证金;
【2】取消绿城合格供方资格,5年内不得对其进行重新考察入库。
招标人:上海浙铁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