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江苏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8/8/24 |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委托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田家炳中学门窗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谈判。
1、采购编号:HXZC-2018162348
2、项目内容:本项目为田家炳中学门窗采购及安装项目,要求为交钥匙项目,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门窗采购、门窗运输、仓储、安装调试、提供备品备件、售后服务、垃圾清运等。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55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3.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情况: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5、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
5.1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售价:400元,平台下载服务费:50元,售后不退。
(3)下载者须前往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在投标报名时,在平台提交“发票信息”附件。采购文件费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平台下载费发票由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出具。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由于供应商未在平台中提交开票信息所造成的开票延误,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5)平台咨询电话:4008503300-8,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
5.2供应商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工
(2)联系邮箱:804167006@qq.com
6、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7、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谈判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应提供金额为壹万元的谈判保证金;
交纳办法:谈判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之一种:支票、汇票、本票、银行网银、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谈判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收款单位: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帐号:0801014210003230
交纳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如采取电汇形式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各供应商应根据企业自身开户行及谈判保证金到账延时性,视情况及时交纳谈判保证金,如因谈判保证金到账时效问题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收的,对此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谈判保证金如是以电汇的形式交纳的,请在汇款附言中注明“采购编号”或“谈判保证金”字样;并将电汇凭证复印件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在封套上注明“谈判保证金”字样;未按上述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1、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8月24日14时10分;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8月24日14时30分。
1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1号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二楼会议室(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13、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35号
1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工杨工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949433687@qq.com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1号
邮编:210009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