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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日期: | 2018/8/30 |
招标人:北京市朝阳田华建筑集团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550万元
受北京市朝阳田华建筑集团公司委托现对“小红门乡新村二期F区(二标段)农民回迁房及配套设施工程2#、3#、5#、15#楼塑钢门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小红门乡新村二期F区(二标段)农民回迁房及配套设施工程2#、3#、5#、15#楼塑钢门窗采购项目
2、建设单位:北京小红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招标人:北京市朝阳田华建筑集团公司
4、工程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5、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自筹资金,550.22万元人民币
6、招标方式及组织形式:公开、委托招标
7、项目编号:BC2018-CG0801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招标规模及内容:小红门乡新村二期F区(二标段)农民回迁房及配套设施工程2#、3#、5#、15#楼塑钢门窗采购,具体的采购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对投标人资质和能力的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资质要求:
a)具有招标设备的供货和服务能力的本国厂商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b)报名单位近五年(2013年08月01日至2018年07月31日)须具有3个(含)以上合同金额为4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项目销售业绩;
c)报名单位在近三年内(2015年08月01日至2018年07月31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d)报名单位在近三年内(2015年08月1日至2018年07月31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
e)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应无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记录;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三、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投标报名时间:2018年08月23日至2018年08月27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
2、资格审查:潜在投标人现场报名时应持以下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②同类工程业绩资料近五年(2013年08月01日至2018年07月31日)合同额400万元及以上塑钢门窗或金属门窗采购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③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只有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2018年09月12日上午08时30分至09时00分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2日上午09时00分
报名前请先与联系人联系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王平
电话:
邮箱:zbcgcf@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