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湖北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8/10/2 |
招标公告
1.招标单位:
武汉金悦鑫汉和置业有限公司
2.招标种类
金地悦海湾项目一期景观工程(施工类)
3.参与招标范围
金地悦海湾项目一期景观工程招标
4.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已经在金地集团供应商系统成功注册(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ecp.gemdale.com,流程详见附件);
(3)具有满足本次招标项目特征及规模的专业资质等级;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经销商投标;
(5)具有不少于2个同类型主流(上市)房地产公司集团战略合作经验;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优质服务;
(8)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经注册的供应商需接受招标方的资格审核和供应商考察程序,经考察合格后方可具备投标资格;
(10)招标方可结合自身的招标安排自由选择适合投标人参与投标;
(11)投标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必须为本项目所在地市;
(12)投标单位必须在本项目所在地市设有外派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
(13)投标单位在本项目所在地市上年度签订与本招标项目同类的合同三份(数量自行确定)以上;
(14)投标单位的各类注册资料必须齐全、真实;
(15)投标单位近三年(年限自行确定)内无法律纠纷。
5.招投标须知:
1、投标供应商在招投标期间出现以下情形按废标处理,同时取消该供应商投标项目所在区域一年内的投标资格(起算时间为当次招标定标时间)。如出现第(2)条,同时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供应商不得直接对招标文件中的任何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中的给定工程量)做任何形式的修改,否则以废标处理;
(2)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我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金地集团成本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投标书。为避免失误,我司招标负责人在招标文件明确注明与金地集团成本管理信息系统一致的截标时间,同时采用电话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统一通知。如仍出现不按时递交投标书的情形,一律视为废标;
(3)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完成技术标的编制工作。不允许采用直接在招标技术要求上加盖公章,简单认可我司招标技术要求的形式,做为投标技术标。如上传的技术标被我司判定为不合格,按废标处理。
2、投标供应商在招投标期间出现以下情形,则取消该供应商投标项目所在城市一年内的投标资格(起算时间为当次招标定标时间)。
(1)土建总包工程:投标价超出中标价30%的投标视为不合理高价;
(2)批量精装修总包工程、区域采购、大于100万的分包工程:投标价超出中标价50%的投标视为不合理高价。
3、投标供应商在招投标期间出现以下情形按废标处理,同时禁止该单位在3年之内参与金地任何项目的投标,同时投标保证金没收。
(1)回标后中途以任何理由主动撤标;
(2)招投标期间出现串标、行贿、舞弊等行为。
6.首次参与投标流程:
首次参与金地(集团)股份有限供应商招投标流程者请先在金地集团供应商系统完成注册程序,并按照系统要求以附件形式逐一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注:所有资料均需提供电子版,请勿传入压缩文档。):
(1)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合作证明(加盖公章);
(2)与标杆合作:与标杆企业合作证明(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4)未入库供方需在考察前完成注册。
7.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2日12时分前(以网上发标时间为准)
8.投标保证金缴纳:
1、投标人完成线上报名,待接到入围通知后方可交纳投标保证金(直接交纳无效),每个投标人须向招标人交纳伍万元投标保证金。定标后,投标保证金在交回全部图纸后退还,若图纸有缺失,视缺失情况从投标保证金中扣罚。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署完毕后退还,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时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9月28日
3、名称:武汉金悦鑫汉和置业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20112MA4KX0UP8F
地址、电话: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道十字东街7号(10)027-87295066
开户行及账号:招行积玉桥支行 127910723710701
备注(建筑安装服务类发票):武汉市东西湖区 金地悦海湾项目
4、供应商入围审批时需同时上传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或收据扫描件,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供应商,不得入围。
9.招标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江志丰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268号湖北省出版文化城C座12楼
邮箱:jiangzf@gemdal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