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湖北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8/9/30 |
阳新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幕墙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131-Zgc·2018-1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新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幕墙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阳新县公安局,根据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阳财采计备【2018】B146号),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阳新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信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阳新县兴国镇城东新区(白杨村)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约 170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范围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1个标段
2.7 付款方式:本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款的50%,经结算审计后付款至审计款的97%,余款3%为质保金,在质保期(一年)结束后支付。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近5年完成过 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以上(含15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含幕墙)或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外墙幕墙工程(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信息必须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官方网站公开的信息一致,提供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所有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陆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提供平台信息记录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如未提供或查实不符合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由招标人根据通过资格预审单位的综合评分选定9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黄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网址:www.hsztbzx.com)。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30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阳新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61.136.172.130:8181/login),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等。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8日09时00分,地点为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楼开标大厅(阳新县熊家垴安置小区东侧)。
6.2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楼开标大厅 (阳新县熊家垴安置小区东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 根据本章第6.1、6.2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阳新县人民政府网上、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阳新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信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阳新县兴国镇 地 址:黄石市黄石港区南京路32-27号
邮 编:435200 邮 编:435000
联 系 人: 吴光明 联 系 人:张爱梅
2018年9月25日
备注: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