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江苏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8/10/31 |
资格后审
编号:NJHW-170363-6a
1. 招标条件
江苏建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市高淳区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高淳区城北商务区安置房(天安地块一)工程所需C片区(C01#-C08#、地下车库、配电房)塑钢门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项目批准单位: | 南京市高淳区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 高发改投资模拟[2017]6号 |
项目名称: | 高淳区城北商务区安置房(天安地块一)工程 |
项目地点: | 高淳区淳溪街道凤山路以北、胜利河以西地块 |
标段名称: | C片区(C01#-C08#、地下车库、配电房)塑钢门窗项目 |
招标数量: | 一批 |
招标内容及规格: | 金属门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时间: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资金来源: | 国有资金 |
合同估算价: | 680(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 | ||
(1)资质要求: | ||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招标内容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开标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开标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外,且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 | ||
②其他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提供认证证书, 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2)财务要求: | ||
①投标人须提供 2017 年度至 2017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 ||
②其他条件:财务情况良好,税务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3)业绩要求: | ||
①业绩证明材料,应符合下列条件: | ||
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材料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 ||
投标人须提供 2014-01-01 至 2018-10-09 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 承担过单项合同500万元及以上门窗工程的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其中: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依据为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类似业绩的工程造价认定依据为中标通知书,如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中标通知书没有反映相应的认定数据,则一律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为准)。 。 | ||
(4)信誉要求: | ||
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 ||
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
不需要注册建造师,但符合下列条件: | ||
其他条件:提供拟参加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500万元及以上门窗工程的业绩 (提供有关合同证明,证明材料以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为准) | ||
(6)信用要求: | ||
不作要求 | ||
(7)其他要求: | ||
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
②其他条件:投标人提供以下承诺书原件,请将原件扫描件直接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暂停期内的;④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申请书无弄虚作假声明; ⑤我公司承诺如下:a)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招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无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⑥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⑦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申请文件中) | ||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hwjy.njzwfw.gov.cn:8081)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10-31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hwjy.njzwfw.gov.cn:808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7. 其他事项
7.1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
(3)2018-10-09 以来存在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行为的。 |
7.2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先办理JSCA锁,再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登录”—“工程货物”参与投标流程。JSCA锁办理请参阅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用户入网业务向导”。 |
7.3 无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京市高淳区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江苏建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高淳区丹阳湖北路16号 | 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广场A栋1706室 |
邮编: | 210000 | 邮编: | 210019 |
联系人: | 张部长 | 联系人: | 邰工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无 | 传真: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294129891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