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四川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8/10/25 |
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边防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边防总队公寓楼入户门厅玻璃幕墙整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四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边防总队公寓楼入户门厅玻璃幕墙整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四次)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边防总队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新园南二路6号
联系方式:杜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13号蓝海officeB座7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边防总队公寓楼入户门厅玻璃幕墙整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四次);
2.2项目建设地点:成都市高新区新园南二路;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为维修整改工程,原玻璃幕墙(需撤除)为隐框结构形式,其最大高度约为7.8M,宽度约为9.95m,暂定工程量80平方米(最终以正投影面积进行结算),一层为门厅主入口,二层为计算机室,需将其整改为明框玻璃幕墙,要求进行重新设计施工,含入户门禁系统的恢复和闭门系统安装优化。
2.4本次招标的范围:投标单位所中标方案、施工图及业主对幕墙整改的全部内容;
2.5建设期限:20日历天(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
2.6标段划分:设计施工1个标段。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设计与施工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设计施工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176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9日09:00至2018年10月25日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九兴大道长益路13号蓝海OFFICEB座701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根据上述要求在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九兴大道长益路13号蓝海OFFICEB座701室)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进行本项目的报名。(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施工单位提供);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2日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2日10:00
六、开标地点:
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九兴大道长益路13号蓝海OFFICEB座7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