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江苏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8/10/23 |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新建审判业务楼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法院新建审判业务楼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投资发【2016】1174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幕墙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新建审判业务楼项目幕墙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宁海路75号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37310.96 m2;建筑物层数:21层;其中地上层数:17 层,地下层数:4 层;建筑物高度:77.6m,幕墙面积约190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2000万元(含设计费用)
2.1.4工期要求:
施工工期要求:180日历天,施工开始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设计开始日期:2018年12月1日。
2.1.5 其他:
(1)设计质量要求: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应当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并与项目主体总设计方确认无误后且须通过审图中心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新建审判业务楼幕墙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包括玻璃幕墙、石材幕墙、外墙门窗等;负责外装饰幕墙工程设计、施工、采购,负责审图通过;外装饰幕墙工程通过相关验收,完成与场内其他单位的相关配合,缺陷处理及后期服务等。
3.1申请人应具备 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者具备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自2015年10月1日以来(含),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投资)在1600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幕墙工程专项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金额和时间,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1、资格审查资料均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系统中录入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诚信库中不需要提供而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需要提供的资料,请投标人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上传不予认可。
2、公共建筑:这里公共建筑是指按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3.2.1和3.2.2项中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厂房、商业与住宅混合体视为非公共建筑。
3.3.2自2015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15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15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2015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2)联合体牵头方须由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企业担任。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年11月12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上传至诚信库)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需提供)(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至诚信库)
(3)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提供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上传至诚信库)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注:1、资格审查资料均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系统中录入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诚信库中不需要提供而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需要提供的资料,请投标人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上传不予认可。
2、公共建筑:这里公共建筑是指按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3.2.1和3.2.2项中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厂房、商业与住宅混合体视为非公共建筑。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分两阶段评标,第一阶段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合格分60分)且排名前五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第一阶段得分不带入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设计文件(暗标)评分标准:100分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00分) | 1.设计说明(25分) | 1.1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满足招标人提供的建筑图的设计要求,构思新颖,投标效果图能够体现四个面的人视图或鸟瞰图,各主要部位齐全,清晰,美观。等级分:优:20分;良:16分;中:12分;差:8分;无:0分。 |
1.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等级分:优:5分;良:4分;中:3分;差:2分;无:0分。 | |||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 (50分) | 2.1平立面图设计成果,平立面图设计分格合理、美观能够较好的体现建筑设计意图,优:10分;良:8分;中:6分;差:4分;无:0分。 | ||
2.2大样图设计成果,大样图索引完善,详细的标注出深化设计中需要提供节点的位置与节点数,优:15分;良:12分;中:9分;差:6分;无:0分。 | |||
2.3节点图设计成果,节点设计合理、对主要材料标注清晰且用材满足技术要求;幕墙性能、功能满足要求;防火、防雷满足技术要求,优:15分;良:12分;中:9分;差:6分;无:0分。 | |||
2.4结构、节能计算书,计算全面、清晰、准确,满足规范和本工程使用要求,优:10分;良:8分;中:6分;差:4分;无:0分。 | |||
3.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10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比。等级分:优:10分;良:8分;中:6分;差:4分;无:0分。 | ||
4.绿色设计(5分) | 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等级分:5分;良:4分;中:3分;差:2分;无:0分。 | ||
5、设计深度(10分) | 5.1对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响应,设计说明、平面、立面、大样、节点图等完善程度进行评比。等级分:优:5分;良:4分;中:3分;差:2分;无:0分。 | ||
5.2对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响应进行评比。等级分:优:5分;良:4分;中:3分;差:2分;无:0分。 |
第二阶段:商务技术评分标准:100分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1 | 投标报价(89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89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高1%扣0.9 分,每偏低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采用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下列系数、下浮率各地可根据实际调整。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 ||||||||||
2 |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 2.1总体概述(2分) | 对项目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不得分 | |||||||||
2.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进行评分。 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不得分 | |||||||||||
2.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对其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不得分 | |||||||||||
2.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不得分 | |||||||||||
2.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和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和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进行综合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不得分 | |||||||||||
2.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不得分 | |||||||||||
3 | 投标人业绩(1分) | 项目负责人业绩(1分)
|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项目经理自2015年10月1日以来(含),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6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业绩证明材料应录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以诚信库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并挑选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有一个得0.5分,最多计2个项目,满分1分。 注:联合体承担过的项目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
注:①同一业绩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不可兼得;
②项目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③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证书和业绩等证明材料,均以省网系统中录入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诚信库中不需要提供而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需要提供的资料,请投标人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上传不予认可;所有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在变更或换证期间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接受证明,否则不得分。参与评分的人员数量均以本项目评标办法中要求的人员数量为准,同一岗位多于要求的人员不另行加分,少于要求的相应扣分。
④业绩中要求的“公共建筑”是指按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3.2.1和3.2.2项中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厂房、商业与住宅混合体视为非公共建筑。
⑤评标委员会对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第一阶段得分不带入第二阶段,并按最终第二阶段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