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浙江 宁波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9/6/5 |
宁波奉化绿城浙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宁波市奉化区长汀村商住地块项目工程(绿城?长汀雲庐)高层铝合金门窗及幕墙工程进行招标,诚挚欢迎有能力承接本工程施工的公司前来投标。具体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宁波市奉化区长汀村商住地块项目工程(绿城?长汀雲庐)
2、工程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长汀路与桥西岸路交汇处;
3、招标范围: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奉化长汀雲庐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石材、铝板、铝合金门窗及相关配套等保修服务以及相关图纸深化等。
4、招标方式:工程量清单招标
5、标段数:本工程共二个标段
一标段:1#楼(含辅楼商业)、2#楼(含辅楼商业)、3#楼(含辅楼商业)、4#楼、5#楼、6#楼、7#楼(含辅楼商业)、配套用房。
二标段:8#楼、9#楼、10#楼、11#楼、12#楼、13#楼、配套用房。
6、投标保证金:50万元,缴纳保证金后及时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传凭证。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招标人信息如下:
户名:宁波奉化绿城浙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银行奉化支行
账号:403973680796
税号: 91330283MA2AFLYQ8
资料费:800 元/套(现金支付不退还);另交图纸资料押金2000元/套,中标通知发出3天后凭图纸资料退还押金(不计息),如有遗失或损坏按100元/张赔偿。
7、中标原则:选择最低投标报价(报价需符合市场行情,且不低于成本价)中标。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将作废标处理,同时该投标人在绿城房产集团范围内禁止投标6个月。
8、工程款支付:a)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合同总价 5%(不超过200万元)的现金(汇票或支票)担保,甲方不提供支付担保;
b) 本工程签定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10%为材料预付款(其中合同价5 %的预付款在合同签定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5%材料预付款在乙方提供与材料商签定本项目如下材料采购合同时甲方方可支付:石材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价的2%,铝型材及铝板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价的1%,玻璃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价的2%),每月按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开具同等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支付相应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工程竣工验收前一个月,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含保修金在内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由甲方核定,最终以结算为准),甲方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且乙方将所有问题整改完成、竣工验收通过,资料移交齐全,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85%(含预付款),同时不超过合同价的85%;结算审定,若乙方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低于工程结算价款总额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剩余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付至工程竣工结算价的95%,留5%作为质保金(不计利息)。若乙方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高于工程结算价款总额,乙方需开具红字发票的,甲方应予配合(详见招标文件)。
9、质量要求:
9.2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确保达到优良的质量目标,符合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实测实量体系要求,施工节点做法须严格按绿城集团标准工程节点做法施工,工程一次性通过验收。
9.2门窗幕墙须参加绿城集团的第三方评估,得分不低于90分。
10、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97253.34㎡,其中地下约 97579.69㎡,地上约199673.65㎡,由13幢高层(含商铺)、13幢叠排、15幢中式合院、2栋物业用房及1栋幼儿园组成,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11、本次招标标段外立面工程:建筑面积约154724.7㎡,其中有13栋高层及其他相关商业、配套用房。
12、计划工期要求:一标段:暂定开工日期为2019年7月1日,竣工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总工期273日历天。
二标段:暂定开工日期为2019年8月1日,竣工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总工期242日历天。
13、监理单位:浙江工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4、总承包单位: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投标报名要求:
1、资质要求:
1.1企业要求:a)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b)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甲级资质;c)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d)具有生产线数量3条及以上(含型材加工及注胶),业绩和履约信誉好,服务态度端正,投入力量有保证,以往承接工程中无不良记录的施工企业。本工程不允许挂靠。
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及以上专业建造师等级的资质证书。
2、本次招标只接受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报名,《绿城房产集团施工类关键供方名录》内的承接范围为C类及以上合格供方;
3、近三年内,若报名单位、投标单位在绿城任何项目中,有收到关于工程进度、质量、配合程度的投诉或被区域公司、集团公司约谈的,不得入围;
4、在线报名截止时间:以发标人招采平台截止日期为准;
5、领取标书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6、领取标书地点: 收到发包人招采平台发标信息后,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同时线下领取标书,领取地点:宁波市奉化区桥西岸路934号绿城玫瑰园售楼部二楼工程部。
7、招标联系人:励海挺 联系电话:139********
8、绿城集团监察投诉电话:0571-87903911(工作日9时-18时),18957199900(24小时开通,绿城集团监察部 张先生),投诉邮箱:lcjianchabu@163.com
9、其它:
9.1入围投标单位近三年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9.2入围投标单位三年内须有不小于本次招标工程规模体量的绿城项目铝合金门窗工程施工经历,并参加过绿城集团铝合金门窗、铝板专项第三方过程评估且评估反馈较好,经过考察能够达到招标项目要求方可入围;
9.3入围投标单位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必须有不小于本工程规模的类似工程的施工管理经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
9.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5报名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绿城任何项目中有收到关于工程进度、质量、材料等配合程度的投诉或被区域公司、集团公司约谈的,不得入围投标;
9.6入围单位在接到入围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如不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放弃投标;
9.7入围投标单位必须对两个标段分别进行投标报价,以最经济合理的组价方式定标,每家入围投标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
9.8入围单位必须提供项目委派的实际施工管理团队人员清单,招标方进行背景调查与考察,一旦考察认可,不允许更换(如离职,要委派经过认可项目管理人员),确保后续施工管理力量满足施工条件,如后续团队委派不一致或者达不到要求,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按照合同进行相应处罚;
9.9投标人对本项目周边施工环境以及现场施工场地环境已充分了解;
9.10入围单位在本项目叠墅区块门窗石材中标后,要求不得进行高层铝合金门窗及幕墙工程的投标;
9.11以上内容是报名之后的入围条件,如不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和规定动作执行,视为自动放弃;
三、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为维护良好的招标秩序,招标过程中如出现下表处罚项的,我司将按相应“处罚条款”执行,凡报名参与本次投标单位,均视为已知悉并同意下表内容。
招采过程违规处罚表
序号 | 处罚项 | 处罚条款 | |
1 | 投标 入围 | 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 【1】第1次违规:在绿城房产集团范围内禁止投标3个月; 【2】第2次违规:绿城合格供方等级降一级,在绿城房产集团范围内禁止投标6个月; 【3】第3次违规:取消绿城合格供方资格,且2年内不得再申请绿城合格供方入库。 |
2 | 投标 询标 | 投标过程中退出投标 | 【1】没收投标保证金; 【2】在绿城房产集团范围内禁止投标1年及以上;情节严重的取消绿城合格供方资格,且1年及以上(视情节严重情况定)不得再申请绿城合格供方入库。 |
发现串标、围标现象 | 【1】没收投标保证金; 【2】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的绿城合格供方资格,5年内不得对其进行重新考察入库。 | ||
发现行贿现象 | 【1】没收投标保证金; 【2】5年内不得对其进行重新考察入库。 | ||
除招标范围增加外,询标后总报价高于询标前报价 | 【1】涉及单位两年内不得参与绿城房产投标。 | ||
3 | 决标 | 决标后不签合同 | 【1】没收投标保证金; 【2】取消绿城合格供方资格, 5年内不得对其进行重新考察入库。 |
招标人:宁波奉化绿城浙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