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四川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9/7/15 |
1.招标人:华润置地(重庆)实业有限公司
2.招标名称:华润重庆大渡口万象汇项目二期幕墙工程
3.招标项目概况:
3.1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69293平方米,由两个子地块组成:临近大渡口公园和翠园路之间的西南角小地块占地面积约为4300平米,东侧的狭长形地块占地面积约为65000平米。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77920.0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30442.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47477.81平方米。整个项目由1号、2号、3号、4号、5号、6号楼组成,其中1号楼为3F商业、2号楼为5F/-3F(局部6F、7F)商业与2T1塔楼(40F/-3F)及2T2塔楼(40F/-3F)塔楼、3号楼为1F建筑、4号楼为2F/-3F商业与4T1塔楼(44F/-3F)、5号楼为3F/-3F(局部4F)商业与5T1塔楼(45F/-3F)及5T2塔楼(42F/-3F)塔楼、6号楼为3F/-3F商业与6T1塔楼(30F/-3F)与6T2塔楼(42F/-3F)塔楼及6T3塔楼(42F/-3F)。本项目分两期开发,其中一期(先开发)为4号、5号、6号楼,二期为1号、2号、3号楼。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为318135.3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23481.4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94653.91平方米。具体详见开办计划。
3.2项目名称:重庆华润大渡口万象汇项目二期幕墙工程
3.3项目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
3.4招标范围:二期裙楼商业幕墙、门窗工程及大雨棚工程
具体详见开办计划。
4.资格审查标准:
4.1公司性质:报名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4.2公司资质:
4.2.1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幕墙承包壹级及设计甲级资质;
4.3税务资质:报名人需提供增值税纳税资质文件,企业要求为一般纳税人。
4.4工程业绩:
具备近三年与大型房地产企业类似项目合作经验,且合作良好,无履约不良记录,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无故不办理结算的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近3年在重庆市区范围内有与本项目1个类似商业幕墙工程案例(或全国范围三个)(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
4.4经营状况:
1)报名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经营记录、无重大异常情况且未被华润置地华西大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册;
2)报名人近三年在项目当地政主管部门官网上无警示或处罚记录;近三年,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
以上两项,投标人须逐项单独出具有效声明。
3)在重庆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完成了入渝登记备案(未完成的投标单位需承诺在中标后30天内办理完成);
4)因供配电工程发生故障或出现质量问题影响大,投标单位非重庆主城区的,必须提供投标单位在重庆主城区的常设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机构组织架构、工作地点、负责人信息等)。
5)评标人评标时核实该信息的正确性,如没有提供该信息或信息不正确,投标人的投标做废标处理。
6)投标人须没有遗留与招标人的签订的合同工期内存在未完工的项目,投标人须没有与招标人的签订的合同工期内没有完成而延期完成的项目,投标人须没有与供电主管部门及供电主管部门下属单位的经济纠纷。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5财务状况:报名人须提供2015-2017年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4.6经营状况:
a.报名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经营记录、无重大异常情况且未被华润置地华西大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册;
b.报名人近三年在项目当地政主管部门官网上无警示或处罚记录;
c.华润置地已合作单位在华润置地2017年项目承包商评估及定级结果中,年度定级在C级及以上;
以上a-b项,投标人须逐项单独出具有效声明。
4.7.诉讼情况:报名人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上的诉讼情况将作为资格预审打分条件。
4.8当地备案:非项目所在地报名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备案登记证明资料;
4.9.征信报告:报名人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全套);
4.10体系认证:报名人通过IS09001系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0系列国际环保管理体系认证、OHSMSl8000系列国际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许可证;
4.11投标要求:
a.报名人独立参与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投标;
b.报名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途径、行动在本次投标中围标、串标;
c.报名人不得采用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
d.报名人主动如实向华润置地通报是否与华润置地员工存在亲属关系,是否有华润置地离职员工担任重要岗位;
e.报名人不得采用向华润置地员工及其亲属行贿等不当或不法手段;
f.报名人不得与华润置地员工就标底、报名单位名单等商业秘密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
以上a-f项,投标人须逐项单独出具有效声明,在投标过程中一经查实违反上述要求,报名人将直接被列入华润置地“黑名单”,华润置地范围内不再使用,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4.12其他: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报名资料中需提供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胶装并打印页码);
4.13特别说明:报名人应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优质优价原则:对于评为总部年度A级承包商及大区执行A级激励措施的承包商,自评级结果下发之日起到下一年度评价结果下发前,可享受一定优惠范围内的优先中标权,具体激励措施参考《华润置地住宅项目承包商评价及分级管理细则》。本措施解释权归发包人所有。
6.供方考察:供应商未在华润置地华西大区《供应商名册》内的须进行供方考察,考察合格并进入华润置地华西大区《供应商名册-试用分册》后方可入围投标,考察不合格由资格预审排名靠后的报名单位依次递补入围考察或投标阶段。
7.报名要求:
7.1.网上报名:在符合本公告要求条件下,报名单位自行下载操作说明(http://srm.crland.com.cn),按照指引进行报名。
7.2.现场报名:报名人需持“身份证、法人代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同一单位授权多人且多次参与报名的报名无效,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确认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三)、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有)、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015-2017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全套)、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以上所有材料(含合同、证明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并打印页码)(具体资料名录详见附件一:报名资料及要求)至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华润路158号翡翠城4期6号楼招标采购部现场报名,报名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本公告要求其报名将不被接受。
7.3.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均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且必须在网上完成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7.4.投标人应详细阅读《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声明》并出具《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中载明的投标账号与ERP系统报名账号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报名无效。
8.联系人:李晋凯
9.联系方式:邮箱:
10.招标地点:成都公司招标采购部
11.投标保证金:10万元。
12.报名起始日期:具体时间以http://srm.crland.com.cn网址中报名时间为准,逾期报名将不被接受。
13.废标:招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按废标处理:1)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的;2)投标人不按照我司提供的清单格式,修改或采用其他清单格式进行报价;3)ERP系统投标文件与纸版投标文件不一致;4)技术与商务澄清后,投标人仍对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商务条款等不响应,将作为废标;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经招标委员会审批后可作为废标处理。
弃标:招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按弃标处理:1)在招标过程中,放弃投标活动或撤回投标文件。
14.弃标处理规则: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弃标,半年内将暂停投标人在后续华润置地华西大区各项目的投标机会,招标人有权扣除投标保证金。弃标的时间段:从潜在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有效期内报名并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当日起至合同签署完成之日内。
15.废标处理原则:招标过程中,发现采用不正当手段被废标的投标单位列入大区供方《不合格分册》,同时报置地总部工程管理部备案。招标过程的定义:从潜在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有效期内报名并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当日起至合同签署完成之日内。
16.报名单位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名单位提供资料为伪造、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将报名单位列入华润置地华西大区《不合格供应商名册》,适用华润置地华西大区不合格供应商的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