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江苏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9/7/15 |
一、概述
1、招标单位:NPC事业部
2、项目名称:如皋中南熙悦总承包项目
3、项目地址:如皋市惠政东路、万寿南路
4、招标联系人:李林烽电话:
俞彬电话:13665105407
二、招标说明
1、发标时间:2019.7.10
2、截标时间:2019.7.15
3、定义解释:
中标单位:符合招标单位招标文件要求,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内容,确认招标文件要求,经招标单位评选确认的分包单位,以发给书面中标通知书为准。
三、招标条件及要求
1、招标范围及内容:
1.1、工作内容:招标范围及内容如皋中南熙悦总承包工程防火门工程招标。如皋中南熙悦总承包工程6#-10#楼及地库防火门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甲级防火门、乙级防火门、丙级防火门的制作和安装,及提供验收时所需要的全部性能检验检测资料。乙方负责向甲方项目提供产品、运输、安装,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防火门根据图纸由消防主管部门认定单位提供样本及安装详图,经甲方和设计人员认可后方可施工。乙方所用的产品应持有公安部门的生产许可证及认定证书,同时应符合《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2014第6.5项的相关要求。施工所用水、电甲供,生活用水、电甲供。(具体范围以图纸及施工部位确认单为准)。
1.2、工期要求:按实际进度,随时调整,分包需跟进。暂定开工日期为2019年8月20日(具体以甲方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1.3、质量要求:
1.3.1、地产公司或者开发商的要求:工程样板引路、工程工艺及质量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1.3.2、工程质量标准:分部工程一次性交验优良率达100%,分项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100%。
1.3.3、质量要求样板现行,先做实体样板,费用含在投标报价内。
1.3.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施工工程出现质量事故造成甲方、建设单位或者第三人50000元以上损失或者影响结构功能及安全的,除赔偿损失外另承担合同价款10%以上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规操作,导致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达不到质量验收的或者出现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的;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约定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造成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的;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不按照规定的技术交底或者不接受甲方的技术交底的。
1.3.5、乙方的施工对于主体造成质量责任与甲方共同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
1.3.6、按质量调整付款比例:按质量优劣调整合同价格,主体结构:实测实量80分以下,暂停工程款支付,整改合格后按照95%合同价进行最终结算,80—85分,按照98%合同价进行最终结算,85分以上,按照100%合同价进行最终结算;装饰装修:实测实量90分以下,整改合格后按照95%合同价进行最终结算,90分以上按照100%合同价进行最终结算。
2、承包方式:
承包单价中已综合包括了乙方的人工费、辅材费、人、材上涨风险、管理费、利润、往返车旅费、操作工人的手持工具费、医疗及其他保险费、工期奖、质量奖、安全奖、税金等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再无其他付款义务。工程量以甲方所在属的中南建筑集团商务中心审定并加盖甲方公章后最终确定的结算数据为准。
3、工程报价:
3.1采取竞争报价,按综合单价报价(详见报价单),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公司实力及现状自行报价,低价中标(闭口单价,一次性包死)。单价综合包括了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往返车旅费、工期奖、质量奖、操作工人的手持工具费、医疗保健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3.2投标时同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4、工程付款:
4.1进度款支付:月付产值的20%现金或者产值的40%商票,年付按照产值70%付款,商票占比50%。
4.2竣工决算:工程保质保量按期施工完成,竣工结算完付至结算价的95%,5%的质保金,余款保修期一年满付清。
四、投标注意事项:
1、本工程的结算采用综合单价包死,工程量按实结算。
2、若投标方对招标文件任何项目有不明之处,须立即通知招标方以便在截止报价之前能予以解释。
3、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价。
4、若投标单位在递交报价后发觉有错误,可书面更正,该书面更正只要在截止投标前提交,便可获得接纳。
5、招标方在招标期间如发现投标方联合有意抬标,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招标单位不作任何解释。
6、投标单位向甲方提供20000元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及账号:10720501040005858(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农行海门常乐分理处,没中标的单位都将退还投标保证金。
中南建筑NPC事业部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