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河北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9/7/23 |
开标时间:2019年07月26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更换塑钢窗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73601100005
项目联系人:宋涛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邯郸市第十中学
采购人地址:邯郸市第十中学院
采购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鑫通大厦二期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预算金额:49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7月26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7-1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7-2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报名处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2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单位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网上打印页为准,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的提供新版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4、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6、提供近3个月缴纳增值税的完税证明;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并提供社保证明);报名时需携带资料: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审查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特别提示: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按“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hebpr.cn)通知公告中关于“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要求首先完成“注册登记”流程,否则无法办理业务。该账号每个单位只能申请一次,首次注册后,应及时修改密码并派专人保管,以便后续业务的办理。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形式联系部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7713066616通讯地址:邯郸市高开区鑫通大厦二期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