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四川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9/7/31 |
1.招标人:华润置地(成都)发展有限公司
2.招标名称:成都万象城二期外墙石材供应
3.招标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华润置地成都万象城商业二期项目
3.2项目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二环路、双庆路与双成二路之间,西临二环路,北临万象城一期,东临双成二路,南靠双福二路
3.3建设单位:华润置地(成都)发展有限公司
3.4总包单位:华润建筑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2号地块)、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3/4号地块)
3.5设计单位:成都基准方中建筑设计事务所
3.6监理公司: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7项目用地由四个地块:2号地块、3号地块、4号地块及农贸市场地块组成,其中2号地块裙楼为5层,功能为商业(含IMAX影院)和酒店配套用房,塔楼(含裙房)共17层,功能为精品酒店;3号地块商业5层,独栋塔楼(含2层商业)37层,功能为住宅;4号地块商业5层,塔楼(含5层商业)34层,功能为办公。农贸市场地块1、2层和3层局部为农贸市场,3层局部和4层为商业。
4.资格审查标准:
4.1公司性质:报名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4.2公司资质:具备石材加工供应能力,相应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资质需经发包人严格审查。公司三年内无不良业绩;优先选用具有同类综合体石材供应工程业绩的报名单位,业绩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关资质在有效期内完全具备本次招标的石材供应的加工能力;并提供人员架构和工程简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税务资质:报名人需提供增值税纳税资质文件,企业要求为一般纳税人。
4.4工程业绩:
公司三年内无不良业绩;优先选用具有同类综合体石材供应工程业绩的报名单位,业绩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4.5财务状况:报名人须提供2016-2018年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4.6经营状况:
a.报名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经营记录、无重大异常情况且未被华润置地华西大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册;
b.报名人近三年在项目当地政主管部门官网上无警示或处罚记录;
c.华润置地已合作单位在华润置地2017年项目承包商评估及定级结果中,年度定级在B级及以上;
以上a-b项,投标人须逐项单独出具有效声明。
4.7.诉讼情况:报名人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上的诉讼情况将作为资格预审打分条件。
4.8当地备案:非项目所在地报名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备案登记证明资料;
4.9.征信报告:报名人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全套);
4.10体系认证:报名人通过IS09001系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0系列国际环保管理体系认证、OHSMSl8000系列国际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11投标要求:
a.报名人独立参与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投标;
b.报名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途径、行动在本次投标中围标、串标;
c.报名人不得采用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
d.报名人主动如实向华润置地通报是否与华润置地员工存在亲属关系,是否有华润置地离职员工担任重要岗位;
e.报名人不得采用向华润置地员工及其亲属行贿等不当或不法手段;
f.报名人不得与华润置地员工就标底、报名单位名单等商业秘密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
以上a-f项,投标人须逐项单独出具有效声明,在投标过程中一经查实违反上述要求,报名人将直接被列入华润置地“黑名单”,华润置地范围内不再使用,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4.12其他: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报名资料中需提供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胶装并打印页码);
4.13特别说明:报名人应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优质优价原则:对于评为总部年度A级承包商及大区执行A级激励措施的承包商,自评级结果下发之日起到下一年度评价结果下发前,可享受一定优惠范围内的优先中标权,具体激励措施参考《华润置地住宅项目承包商评价及分级管理细则》。本措施解释权归发包人所有。
6.供方考察:供应商未在华润置地华西大区《供应商名册》内的须进行供方考察,考察合格并进入华润置地华西大区《供应商名册-试用分册》后方可入围投标,考察不合格由资格预审排名靠后的报名单位依次递补入围考察或投标阶段。
7.报名要求:
7.1.网上报名:在符合本公告要求条件下,报名单位自行下载操作说明(http://srm.crland.com.cn),按照指引进行报名。
7.2.现场报名:报名人需持“身份证、法人代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同一单位授权多人且多次参与报名的报名无效,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确认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三)、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有)、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015-2017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全套)、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以上所有材料(含合同、证明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并打印页码)(具体资料名录详见附件一:报名资料及要求)至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华润路158号翡翠城4期6号楼招标采购部现场报名,报名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本公告要求其报名将不被接受。
7.3.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均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且必须在网上完成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7.4.投标人应详细阅读《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声明》并出具《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中载明的投标账号与ERP系统报名账号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报名无效。
8.联系人:黄先生
9.联系方式:邮箱:149775304@qq.com
10.招标地点:成都公司招标采购部
11.投标保证金:2万元。
12.报名起始日期:具体时间以http://srm.crland.com.cn网址中报名时间为准,逾期报名将不被接受。
13.废标:招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按废标处理:1)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的;2)投标人不按照我司提供的清单格式,修改或采用其他清单格式进行报价;3)ERP系统投标文件与纸版投标文件不一致;4)技术与商务澄清后,投标人仍对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商务条款等不响应,将作为废标;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经招标委员会审批后可作为废标处理。
弃标:招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按弃标处理:1)在招标过程中,放弃投标活动或撤回投标文件。
14.弃标处理规则: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弃标,半年内将暂停投标人在后续华润置地华西大区各项目的投标机会,招标人有权扣除投标保证金。弃标的时间段:从潜在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有效期内报名并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当日起至合同签署完成之日内。
15.废标处理原则:招标过程中,发现采用不正当手段被废标的投标单位列入大区供方《不合格分册》,同时报置地总部工程管理部备案。招标过程的定义:从潜在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有效期内报名并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当日起至合同签署完成之日内。
16.报名单位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名单位提供资料为伪造、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将报名单位列入华润置地华西大区《不合格供应商名册》,适用华润置地华西大区不合格供应商的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