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江苏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9/8/19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新校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改委以苏发改投资发【2019】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幕墙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桥林镇
2.1.2建设规模:幕墙面积:17800m2。
2.1.3工期要求:约1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的日期为准。
2.1.4其他:
2.2招标范围:图书行政楼、教学楼、实训楼、南大门和北大门幕墙工程(含配套保温)。幕墙种类有石材幕墙、铝板幕墙和玻璃幕墙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自2016年1月(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幕墙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合同金额17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应录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以诚信库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并挑选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自2016年1月(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以来,项目负责人在幕墙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合同金额17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应录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以诚信库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并挑选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不得变更);
3.4如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及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如: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业绩;企业、人员资料作假),将被列入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不诚信企业名单”。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8月7日至2019年8月19日17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9时。
5.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递交至“省5.0”网上交易平台;除此外,投标人在开标地点递交一份与投标文件相同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本(简称电子文本)。此电子文本仅在启用应急开评标系统或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失败时使用。电子文本应使用专用投标工具编制,存储介质可采用U盘形式。电子文本应密封递交,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封套上写明“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等。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北园地质实验楼4楼419室
联系人:王婧、于磊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