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四川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9/8/21 |
1.招标人:成都润星置业有限公司
2.招标名称:华润置地新都琨瑜府住宅项目门窗工程
3.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107亩,其中住宅用地82亩,小学用地2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7万㎡;具体包含洋房住宅5-18#楼(7F)、高层住宅1-4#楼(1-2#33层,3-4#34层);其中4#、6#、7#、10#、11#、13#、14#、16#、17#楼栋为精装。本项目住宅部分单体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建设,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20%(叠合板、楼梯、空调板、灰渣混凝土轻质隔墙条板)。结构形式包含剪力墙结构、框架结构等,门窗型式为洋房区铝合金门窗,高层为塑钢门窗;具体以招标人设计图纸为准。
4.资格审查标准:
4.1.公司性质:报名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4.2.公司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二级资质及以上或总承包二级资质;具备门窗生产以及安装施工能力,具备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能力(需提供防火窗国检报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4.3.税务资质:报名人需提供增值税纳税资质文件,招标人选用一般纳税人的报名人;报名人必须严格遵照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开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4.工程业绩:
投标单位必须有3年同类产品的施工经验;且最近2年有与万科、龙湖、中海等品牌房企的合作经历,且合作良好,无履约不良记录,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无故不办理结算的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4.5.财务状况:报名人须提供2016-2018年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
4.6.经营状况:
a.报名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经营记录、无重大异常情况且未被华润置地华西大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册;
b.报名人近三年在项目当地政主管部门官网上无警示或处罚记录;
c.华润置地已合作单位在华润置地2018年住宅项目承包商评估及定级结果中,年度定级在C级及以上;
以上a-b项,投标人须逐项单独出具有效声明,如有c项,可提供。
4.7.诉讼情况:报名人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上的诉讼情况将作为资格预审打分条件。
4.8投标要求:
a.报名人独立参与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招标;
b.报名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途径、行动在本次投标中围标、串标;
c.报名人不得采用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
d.报名人主动如实向华润置地通报是否与华润置地员工存在亲属关系,是否有华润置地离职员工担任重要岗位;
e.报名人不得采用向华润置地员工及其亲属行贿等不当或不法手段;
f.报名人不得与华润置地员工就标底、报名单位名单等商业秘密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
以上a-f项,投标人须逐项单独出具有效声明,在投标过程中一经查实违反上述要求,报名人将直接被列入华润置地“黑名单”,华润置地范围内不再使用,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4.9其他: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报名资料中需提供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胶装并打印页码);
4.10特别说明:报名人应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11体系认证:报名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许可证(若有IS014000系列国际环保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系列国际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也可提供);
5.供方考察:供应商未在华润置地华西大区《供应商名册》内的须进行供方考察,考察合格并进入华润置地华西大区《供应商名册-试用分册》后方可入围投标,考察不合格由资格预审排名靠后的报名单位依次递补入围考察或投标阶段。
6.报名要求:
6.1.网上报名:在符合本公告要求条件下,报名单位自行下载操作说明(http://srm.crland.com.cn),按照指引进行报名。具体报名资料按附件一要求提供,报名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本公告要求其报名将不被接受。报名资料须为盖章扫描版,内容须清晰。报名资料需同时提供纸质版一份,提交地址同招标地点。
6.2.网上报名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且必须在网上完成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6.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声明》并出具《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中载明的投标账号与ERP系统报名账号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报名无效。
7.联系人:杨工
8.联系方式:电话:
9.招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华润路158号翡翠城4期6号楼招标采购部
10.投标保证金:2万元
11.履约保证金:
a.按照含税中标金额的10%提供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低于500万无须缴纳)
b.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待合作期满后,工程验收合格起满2年,无质量纠纷,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12.报名起始日期:以系统时间为准,逾期报名将不被接受。
13.付款方式:
1)投标人主要材料及机械进场后,支付该期项目合同固定总价的15%;
2)门窗外框安装完成并通过质量检查验收合格后,支付该合同固定总价的20%,付至合同固定总价的35%;
3)门窗窗扇安装完成并通过质量检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固定总价的25%,付至合同固定总价的60%;
4)门窗制安工程施工完成并向土建总包单位移交竣工资料且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固定总价的20%,付至合同固定总价的80%,同时退付履约保证金(若有(不计利息));
5)配合完成小业主交房工作并达到招标人现场项目部指定物业公司的要求且签字确认后,支付该期项目合同固定总价的5%,付至该期项目合同固定总价的85%;
6)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双方在竣工结算书上签字、盖章)后30个工作日内内,支付至竣工结算总价的97%(含已付款),竣工结算总价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
7)移交物业满1年后,支付竣工结算总价的1.5%,付至竣工结算总价的98.5%(扣除因保修产生的费用),不计利息;
8)移交物业满2年后,支付竣工结算总价的1.5%,付至竣工结算总价的100%(扣除因保修产生的费用),不计利息。
14.废标:招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按废标处理:1、拟选定中标单位在澄清中要求提高报价,不按第一次报价签订合作协议的投标人;
15.弃标:招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按弃标处理:1、未在商务标中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或银行下帐单影印件的;2、ERP招标系统电子文件与纸版文件不符;3、投标人不按照我司提供的清单格式,修改或采用其他清单格式进行报价;4、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回标。
16.弃标处理规则: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弃标,将暂停投标人在后续华润华西大区各项目的一次投标机会。招标过程的定义:从潜在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有效期内报名并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当日起至合同签署完成之日内。
17.废标处理原则: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弃标,将扣除投标保证金。招标过程的定义:从潜在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有效期内报名并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当日起至合同签署完成之日内。
18.报名单位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名单位提供资料为伪造、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将报名单位列入华润置地华西大区《不合格供应商名册》,适用华润置地华西大区不合格供应商的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