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黑龙江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9/8/30 |
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瑞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货运仓库电动提升保温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货运仓库电动提升保温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ZCG2019-2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哈尔滨瑞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
联系方式:陈女士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8号凯旋广场A座321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瑞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货运仓库电动提升保温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货运仓库电动提升保温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ZCG2019-236
三、采购预算:自筹资金(353000.00元)
四、采购内容:采购并安装保温型电动工业提升门等(详见招标文件)
五、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5工作日内
六、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七、质量标准: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八、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
九、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近三年(2016年8月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
○提供供应商(作为制造厂商)的资格证明须附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满足生产供货能力的相关资料;
○提供供应商(作为代理商)的资格证明须附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须提供拟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投标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购买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五)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核实潜在投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8号凯旋广场A座3217室)购买招标文件。
十一、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十二、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9月18日14时0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8号凯旋广场A座3217室)。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哈尔滨瑞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8号凯旋广场A座3217室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2019年8月2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近三年(2016年8月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三)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提供供应商(作为制造厂商)的资格证明须附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满足生产供货能力的相关资料;○提供供应商(作为代理商)的资格证明须附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须提供拟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购买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五)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如核实潜在投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3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26日09:00至2019年08月30日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8号凯旋广场A座3217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8日14: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8日14: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8号凯旋广场A座3217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