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江苏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9/9/17 |
本招标项目盱眙久有天地明美厂房及配套用房地坪和电动排烟窗工程已由盱审批经[2018]5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盱眙城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盱眙久有天地明美厂房及配套用房地坪和电动排烟窗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盱眙久有天地明美厂房及配套用房地坪和电动排烟窗工程
2.建设地点:玉兰大道西侧,金源路南侧
3.建设规模:厂房室内地坪及电动排烟窗等,约634万元;
4.工程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提供的图纸)
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须知
1.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1.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和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的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同时提供2019年2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办法,审查内容如下:
2.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2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2.3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条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4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5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资格证书及证明;
2.6项目经理需满足下列要求: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注: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企业提供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2.7被委托人及投标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
2.8投标人为被委托人和项目经理交纳的社会保险凭据(2019年2月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
2.9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无失实内容和无弄虚作假的内容,如果有虚假,愿承担全部责任(企业提供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2.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跑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⑧投标企业近两年内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有失实内容和弄虚作假的内容,如果有虚假,愿承担全部责任;
2.11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备份光盘(如有)和本单位用于开标解密的经认证加密的CA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同时将上述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交到工作人员处。开标会议结束后当场退还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其他材料一律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要求,添加或上传至指定位置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查。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项目管理机构的其他要求:投标人须至少配备项目技术负责入、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五大员(工程类)数量符合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其他人员的配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者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配备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格式自拟)、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需提供住建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
注:除法定条件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不允许变更,对违约变更人员均应予以处罚;
中标通知书发出7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的项目管理机构入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全部到达盱眙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提供常驻现场承诺备案(承诺内容为每月不得低22天,每天不得低于8小时驻足现场),由招标代理进行录像保存。发现施工项目经理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达标、不到岗、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条件不符而擅自更换等情形的,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89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理,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省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三、有关费用:
3.1资料费人民币305元,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时从网上支付,无论中标与否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投标人需开标前从其基本账户网上缴纳。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保证金票据,以系统内缴纳为准。如贵公司保证金被退回,请仔细核对贵公司开户行账号与诚信库账号是否一致,或咨询贵公司的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退还:
(1)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息);
(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息)
3.2履约保证金:工程中标价的10%,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或提供无条件保函,否则将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返还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职能部门全部验收合格)。
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苏建规字〔2017〕1号、苏建招办〔2017)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在招标文件中列明2种价格评审标准,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一种作为本项目的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并最大程度满足招标文件各项指标的前提下,评出合格投标人的得分。评标委员会在合格投标中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Κ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即100分),其它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中间用插入法计算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Q2=1-Ql,Ql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l、Kl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即100分),其它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中间用插入法计算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
注:1、采用方法一或方法二,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基准价的计算。2、有效投标价是指资格审查合格且在详细评审中未被作废标处理的投标人。3、如得分相同则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若评标价相同则采取抽签的方式来确定。
本工程项目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付款方式:预付款10%,待工程机械、人工进场后支付,中标单位提供等额银行保函后支付(不接收有条件保函);本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并扣回预付款;经审计部门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7%;余款待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以上进度付款均不包含利息及增项或签证应支付的费用,变更或增项应支付的费用待工程审计结束后纳入工程审定价内支付,也不包含预留金和暂列金额及暂估价)。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9月4日;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17日9时00分。请投标人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222.184.89.82/EpointWeb/)电子化交易登陆入口,使用经认证的CA锁下载招标文件,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开标地点:盱眙县金鹏大道2号(原盱眙县五墩农商行院内)具体标室详见公告栏(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
七、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15380802178。
八、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
招标人:盱眙城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山水大厦
联系人:苗坤
电话:
招标代理人:淮安盛彩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家禧广场写字楼8015室
联系人:张金芳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