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安徽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9/11/20 |
安徽绿隽置业有限公司就合肥绿城·招商湖畔诚园项目(A地块)石材幕墙工程内容进行招标,诚挚欢迎有能力承接本工程施工的公司前来投标。具体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合肥绿城·招商湖畔诚园项目(A地块)石材幕墙工程
2、工程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大理路与嘉陵江路交口西南角
3、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合肥绿城·招商湖畔诚园项目(A地块)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石材幕墙工程的材料采购供应、试验、加工制作、运输、安装、成品保护、清洁、产品维护、验收、保修、售后服务等。本次招标总建筑面积约15.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2万平方米。石材幕墙面积约13000㎡。以上内容以招标施工图及清单为准。
4、招标形式:工程量清单招标
5、标段数:本工程共一个标段,共由25栋单体及物业用房、配电房组成,其中高层建筑10栋(2栋28层、2栋22层、2栋20层、4栋15层),洋房15栋(9栋8层、4栋7层、2栋6层),物业用房(1F)、配电房(1F/2F)。
6、投标保证金:小写¥200000.00元整(大写:贰拾万元整),缴纳保证金后及时在招标人招采平台上传凭证。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招标人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安徽绿隽置业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40100MA2T6XD7XT
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滨湖竹园11幢2304室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市银河支行
账号:1302015409200344660
7、中标原则:满足技术要求、合理最低价中标
8、工程款支付方式
8.1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合同总价5%(不超过200万元)的现金(汇票或支票)担保,招标人不提供支付担保。
8.2工程预付款:合同签定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10%为材料预付款(其中合同价5%的预付款在合同签定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5%材料预付款在中标方提供与材料商签定本项目材料采购合同时招标方方可支付)。付款前,中标方必须开具同等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支付相应款项,否则招标方有权拒绝支付。
8.3每月支付一次工程款,支付已完工程量的60%,每次付款前,中标方必须开具同等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支付相应款项,否则招标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工程竣工验收前一个月,中标方按招标方要求提供含保修金在内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由招标方核定,最终以结算为准),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中标方将所有问题整改完成、工程竣工验收通过,资料移交齐全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5%(含预付款),同时不超过合同价的85%;结算审定,若中标方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低于工程结算价款总额的,中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开具剩余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付至工程竣工结算价的95%,留5%作为质保金(不计利息)。若中标方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高于工程结算价款总额,中标方需开具红字发票的,招标方应予配合。进度款支付总额仅为过程付款依据,不作为结算依据。
本合同项下如产生价外费用(如奖励费、违约金等)也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承包人应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中标方不及时提供、交付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规定而造成招标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的,或因中标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中标方需依法向招标方重新开具发票,并承担赔偿责任。
8.4双方对工程量清单是否有疑义,必须在施工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确定。如有疑议的应在提出疑议后1个月内核对完毕,核对后采用双方定案盖章形式确定预算图预算包干价,调整合同价款并进行施工图预算包干;如书面确认无疑议的,采用双方定案盖章形式确定合同价为施工图预算包干价。未在约定时间内提交或核对完施工图预算的,工程款按正常付款比例打5折后支付。即合同签订2个月(或提出疑义后一个月,两者以时间先到点为准)前达到付款条件的,工程款按正常付款比例支付;合同签订2个月(或提出疑义后一个月,两者以时间先到点为准)后,未完成施工图预算闭口一审的,在闭口一审完成前,工程款支付至已完产值*正常付款比例*0.5。
施工图预算包干:指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中标方提交预算书,经招标方委托的咨询公司(或招标方)进行审核,审核后的结果经发承包及咨询公司(如有)确认并定案,形成施工图预算闭口价。结算时,除本合同明确约定可调整因素之外,其余均不调整。
根据招标方需要委托进行二审或三审的,自完成一审(一审是否完成以招标方认定意见为准)后,工程款按正常付款比例支付,中标方应积极配合进行二审及三审(如有),施工图预算闭口包干以二审(如有三审时,则以三审)为准。
9、履约担保:合同价5%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现金)。
10、工程规模:
(1)业态:高层住宅、多层洋房
(2)本次招标石材幕墙工程量具体详见招标清单。
11、质量要求:符合绿城中国日式管理要求,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确保达到优良的质量目标,施工节点做法须严格按绿城集团标准工程节点做法施工,工程一次性通过验收。
12、工期:石材幕墙工程暂定开工日期为2020年3月1日(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G1-11#楼、Y1-6#楼竣工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Y7-17#楼竣工日期2021年3月31日。(上述工期中已含春节、雨雪、雾霾、中高考、政策性停工等因素);
13、监理单位: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14、总承包单位:中建七局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二、投标报名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具有足够的施工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具有与本工程类似工程的实际施工经验。
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建造师以上等级资质和工程师职称,从事多年石材幕墙施工,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安全员:专职。
2、本次招标只接受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报名,《绿城房产集团施工类关键供方名录》内的承接范围为幕墙合格供方”。近三年内,若报名单位、投标单位在绿城任何项目中,有收到关于工程进度、质量、配合程度的投诉或被区域公司、集团公司约谈的,不得入围;
3、在线报名截止时间:以发包人招采平台截止时间为准。
4、领取标书时间:以发包人招采平台信息为准。
5、领取标书地点:收到发包人招采平台发标信息后,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招标联系人:工程部:杨要峰联系电话:
成本部:汪飞云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598165066@qq.com
联系地址:合肥市滨湖区珠江路与昌都路交叉口(绿城·招商湖畔诚园项目部)
7、绿城中国监察投诉电话:0571-87903911(工作日9时-18时),18957199900(24小时开通,绿城中国监察部张先生),投诉邮箱:lcjianchabu@163.com
8、其他:入围单位在接到入围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如不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放弃投标。
三、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为维护良好的招标秩序,招标过程中如出现下表处罚项的,我司将按相应“处罚条款”执行,凡报名参与本次投标单位,均视为已知悉并同意下表内容。
招标过程违规处罚表
序号处罚项处罚条款
1投标
入围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1】第1次违规:在绿城集团范围内禁止投标3个月;
【2】第2次违规:绿城合格供方等级降一级,在绿城集团范围内禁止投标6个月;
【3】第3次违规:取消绿城合格供方资格,且2年内不得再申请绿城合格供方入库。
2投标
询标投标过程中退出投标【1】没收投标保证金;
【2】在绿城集团范围内禁止投标1年及以上;情节严重的取消绿城合格供方资格,且1年及以上(视情节严重情况定)不得再申请绿城合格供方入库。
发现串标、围标现象【1】没收投标保证金;
【2】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的绿城合格供方资格,5年内不得对其进行重新考察入库。
发现行贿现象【1】没收投标保证金;
【2】5年内不得对其进行重新考察入库。
除招标范围增加外,询标后总报价高于询标前报价【1】涉及单位两年内不得参与绿城集团投标。
3决标决标后不签合同【1】没收投标保证金;
【2】取消绿城合格供方资格,5年内不得对其进行重新考察入库。
4履约履约过程未达成年初项目经营计划目标节点,经协调仍未达到全同约定要求在绿城集团范围内禁止一切项目投标,停标时间视其改正情况而定。
招标人:安徽绿隽置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