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福建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9/12/6 |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受福建省武夷山监狱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夷山监狱监舍安检门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夷山监狱监舍安检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XWT-WYS-2019-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武夷山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武夷山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谢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迎宾路10号2层2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项目名称
用途
数量
最高限价(元)
主要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1
武夷山监狱监舍安检门采购项目
安防
1项
85000
详见第四章《询价内容及要求》
福建省武夷山监狱
谢先生0599-5258587
武夷山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A、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B、财务状况报告【2018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等】;2019年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财务报表。C、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或银行税收凭据复印件);D、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E、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F、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G、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须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H、本次采购产品若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所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价。(3)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供应商。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询价,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5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03日08:00至2019年12月06日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福建省武夷山市迎宾路10号2层201室)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9年12月10日09:0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福建省武夷山市迎宾路10号2层201室)
四、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0日09:0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9年12月03日08:00至2019年12月06日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福建省武夷山市迎宾路10号2层201室)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福建省武夷山市迎宾路10号2层201室)。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0599-5133868。邮箱:2595028676@qq.com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30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2月09日09:00至2019年12月09日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福建省武夷山市迎宾路10号2层2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发售询价通知书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夷山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
银行帐号:195010100100341357
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3)其他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