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江苏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9/12/23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铁新区安置小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淮发改投资复【2016】9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高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生活广场幕墙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高铁新区安置小区;
2.1.2建设规模:幕墙面积约8730M2、雨棚2886M2;(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1240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1-1,竣工日期:2020-4-30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高铁新区安置小区生活广场幕墙、雨棚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自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8企业具备在有效期内经淮安市住建局备案的《淮安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9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负责人劳动合同签订及保险缴纳情况: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9年3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9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或以上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12-1208:00:00至2019-12-2317:00: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12-249:3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确定入围评标的投标人采用均值入围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