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天津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0/5/28 |
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大学2020年卫津路校区电磁门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大学2020年卫津路校区电磁门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TDQT202000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2-2740759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大学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联系方式:丁老师(保卫处)022-274044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帆、022-23611619-801,13516148792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8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天津大学2020年卫津路校区电磁门采购项目(第二次),本项目预算80万元。招标内容主要包括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电磁门改造货物的供货、运输、电磁门安装及调试、质保期服务、售后服务等。共计360樘,测量结果存有些许误差,以现场安装测量为准。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并生效后45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在质保期两年内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无偿维修,应急响应时间不超过6小时。乙方在本次安装结束后为甲方提供总配件量10%的备品备件。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单位,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关。供应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或2019年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B.开标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0月至开标日期前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盖章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盖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盖章复印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21日08:30至2020年05月28日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件方式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08:3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要求详见七、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1日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1日09:0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建交中心8层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注册入库(已入库供应商不需要进行此步骤)
(1)进入天津大学招标信息网→供应商登录注册(http://zbb.tju.edu.cn、http://zbb.tju.edu.cn/provider/login.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下载供应商登记表;
(2)待通过审核后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在本项目开标前到天津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12教学楼222室)办理入库手续:(受疫情影响,可正式开学后补充办理)
①加盖企业公章的《天津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供应商入库信息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近三个月的完税凭证的复印件;
⑤最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凭证的复印件;
⑥公司简介(包括经营范围、公司规模、组织结构、员工人数、主要业绩等相关情况);
⑦资质证明、行业许可证和其它同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相关的证明材料。
已入库供应商方可进行本次招标的投标工作。
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年05月21日至2020年05月28日出售招标文件,每日08:3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售价及方式:本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支付方式:电汇,从供应商的对公账户汇至指定账号,文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获取,请汇款成功的单位将汇款凭证、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的电子版扫描件(授权委托书须包含被授权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zbb@mzba.net.cn邮件主题写明本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8层
开户行名称:天津银行长康支行
账号:205001201090064545
附言请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费”。
联系人:刘帆
联系电话:022-23611619-801,13516148792
电子邮箱:zbb@mzba.net.cn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天津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