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海南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0/6/12 |
海南绿城高地投资有限公司就海南绿城蓝湾小镇香樟苑门窗幕墙工程等内容进行招标,诚挚欢迎有能力承接本工程施工的公司前来投标。具体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海南绿城蓝湾小镇香樟苑门窗幕墙工程
2、工程地点:海南省陵水县新村镇
3、招标范围:海南绿城蓝湾小镇香樟苑门窗幕墙工程
4、招标形式:工程量清单招标
5、标段数:本工程共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方式:1#2#3#5#6#7#8#9#11#12#23#25#为一标段,10#15#16#17#18#19#20#21#22#为二标段
6、投标保证金金额:60万元,缴纳保证金后及时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传凭证。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招标人信息如下:
户名:海南绿城高地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陵水支行
账号:265004050717
税号:9146903466513648XC
7、中标原则:【最低价中标】
8、工程款支付方式:本工程签定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10%为材料预付款(其中合同价5%的预付款在合同签定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5%材料预付款在乙方提供与材料商签定本项目如下材料采购合同时甲方方可支付:石材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价的2%,铝型材及铝板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价的1%,玻璃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价的2%),每月按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开具同等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支付相应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工程竣工验收前一个月,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含保修金在内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由甲方核定,最终以结算为准),甲方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且乙方将所有问题整改完成、竣工验收通过,资料移交齐全,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5%(含预付款),同时不超过合同价的85%;结算审定,若乙方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低于工程结算价款总额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剩余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付至工程竣工结算价的95%,留5%作为质保金(不计利息)。若乙方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高于工程结算价款总额,乙方需开具红字发票的,甲方应予配合。进度款支付总额仅为过程付款依据,不作为结算依据。
9、履约担保:合同价5%(不超过200万)的现金(汇票或支票)担保,甲方不提供支付担保
10、工程规模:
(1)业态:小高层
(2)香樟苑建筑面积约90332.44㎡,其中地下约20317.39㎡,地上约70015.05㎡,由19幢6-10层及两栋会所组成,建筑高度为34.05m,结构类型为钢结构。本次招标;外立面工程填写“石材幕墙面积约1021.99㎡,铝合金门窗栏杆面积约27081.15㎡,铝板幕墙面积约58870.29㎡,纱窗面积约7313.3㎡。
1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12、工期:暂定开工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竣工日期为2021年7月1日,总工期300日历天。
13、监理单位: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4、总承包单位:大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5、建筑设计单位:海南省建筑设计院
16、施工图深化单位:浙江建工幕墙装饰有限公司
二、投标报名要求
1、资质要求:
(1)企业要求:具有建筑门窗幕墙施工贰级及建筑门窗幕墙设计乙级的资质,业绩和履约信誉好,服务态度端正,投入力量有保证,以往承接工程中无不良记录的施工企业。本工程不允许挂靠。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壹级专业建造师等级的资质证书。
2、本次招标幕墙门窗工程,只接受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报名,《绿城房产集团施工类关键供方名录》内的承接范围为合格供方”;
3、在线报名截止时间:以发包人招采平台截止时间为准。
4、领取标书时间:以发包人招采平台信息为准。
5、领取标书地点:收到发包人招采平台发标信息后,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招标联系人:王嘉联系电话:18976958110
联系邮箱:317518726@qq。com
联系地址:海南省陵水县新村镇
7、绿城中国监察投诉电话:0571-87903911(工作日9时-18时),18957199900(24小时开通,绿城中国监察部张先生),投诉邮箱:lcjianchabu@163.com
三、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为维护良好的招标秩序,招标过程中如出现下表处罚项的,我司将按相应“处罚条款”执行,凡报名参与本次投标单位,均视为已知悉并同意下表内容。
五、招采过程违规处罚表
序号 处罚项 处罚条款
1 投标
入围 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1】第1次违规:在绿城集团范围内禁止投标3个月;
【2】第2次违规:绿城合格供方等级降一级,在绿城集团范围内禁止投标6个月;
【3】第3次违规:取消绿城合格供方资格,且2年内不得再申请绿城合格供方入库。
2 投标
询标 投标过程中退出投标 【1】没收投标保证金;
【2】在绿城集团范围内禁止投标1年及以上;情节严重的取消绿城合格供方资格,且1年及以上(视情节严重情况定)不得再申请绿城合格供方入库。
发现串标、围标现象 【1】没收投标保证金;
【2】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的绿城合格供方资格,5年内不得对其进行重新考察入库。
发现行贿现象 【1】没收投标保证金;
【2】5年内不得对其进行重新考察入库。
除招标范围增加外,询标后总报价高于询标前报价 【1】涉及单位两年内不得参与绿城集团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