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辽宁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0/6/20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蒙县拘留所建设项目已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德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特殊门采购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阜蒙县拘留所特殊门采购工程
2.2建设地点:阜蒙县阜新镇巴斯营子村
2.3工程规模:本标段为阜蒙县拘留所特殊门采购工程,包括提讯(询)室门、拘室门和金属栅栏门等。(具体以招标文件内容、施工图纸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5工期要求:2020年7月11日—2020年10月10日(工期随主体进度进行)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合同估算价:1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投标人须在公安部发布的<公安监管装备生产企业>名录内。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6日—2020年6月20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持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辽宁德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5.2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在开标前存入招标代理帐户(附言栏里注明标段简称)。招标人拒绝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5.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0年7月6日9时
6.2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区科技大街中段久伟加气站道西)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进行的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
6.5本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
办公地址:阜蒙县民主路147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941819241
招标代理单位:辽宁德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阜新市海州区经纬路2号(房建总公司院内南楼五层)
联系人:张化伟
电话:0418-3333556
电子信箱:tzzb163@163.com
开户行:阜新银行海兴支行
账户:辽宁德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12009000027109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