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广东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0/7/7 |
项目概况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病房不锈钢门及不锈钢设施建设项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KST20-B070
项目名称: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病房不锈钢门及不锈钢设施建设项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300956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300956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病房不锈钢门及不锈钢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需求书内容;
2.采购预算:本项目总建安工程费用为人民币483,009.56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人民币1086.99元)。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广东省外供应商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且没有在建记录的,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1日至2020年07月0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方式:直接报名购买凭:(1)、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2)、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广东省外供应商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且没有在建记录的,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加盖公章)(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校验,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汕头市金湖路50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0754-88103764-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联系方式:陈工0754-87123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754-87123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