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江苏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0/8/20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省基础测绘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投资发[2016]15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幕墙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街道纬七路隧道以北,中新大道(葡园路)以西、宏俊街(红光路)以南。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8078.5 m2。其中,地上部分采用裙楼-塔楼建筑形式,裙楼1-3层、塔楼4-19层,建筑面积34147.7 m2,主楼建筑高度79.5m;地下部分1层,建筑面积13930.8m2。幕墙表面积约24500㎡,主体结构类型高层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多层及地下室为框架结构。
2.1.3合同估算价:约2813万元
2.1.4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按发包人要求10楼以下与土建主体交叉施工。
2.2招标范围: 落地玻璃窗、铝板幕墙、氢氧化铝复合板线条、双曲面玻璃幕墙、铝合金百叶窗、不锈钢地弹门、入口门斗、电动感应门、玻璃雨棚等幕墙系统,幕墙表面积约24500㎡。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19 年 7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5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http://58.213.139.243:8012/bzbtb/HuiYuanInfoMis_JSS_TB/login.aspx)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8月20日10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采用_不见面_(不见面/现场开标)形式进行开标。
六、资格审查: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按照苏建规字【2017】1 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规字【2017】1 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上传至诚信库)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至诚
信库)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至诚信库)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 号文件规定,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企业业绩:2016年8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公共建筑(厂房、仓储、住宅除外)单项合同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19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含曲面玻璃幕墙的幕墙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需至少有一项反映幕墙面积和曲面玻璃幕墙内容,如两项及以上证明材料上幕墙面积不一致,以面积小的为准,如三项证明材料都反映不出幕墙面积和曲面玻璃幕墙内容,须另提供盖有审图章和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图纸。以上材料缺一不可且以诚信库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七、评标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 100 分。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1)投标报价(满分 83分)
1)本工程设有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2)开标时方法中确定:
方法五:ABC合成法;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下浮系数K(95-98%,级差为0.5)、下浮率Δ(8-15%,级差为1),在开标时按招标文件规定范围随机抽取。
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4)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3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施工组织设计(满分 10 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满分2分。优:2 分;
良:1.8 分;中:1.6 分;差:1.4分;无:0 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满分 1 分。优:1 分;良:0.9 分;
中:0.8 分;差:0.7 分;无:0 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满分 2 分。优:2 分; 良:1.8 分;中:1.6 分;差:1.4 分;无:0 分。)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满分 1 分。优:1 分; 良:0.9 分;中:0.8 分;差:0.7分;无:0 分。)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满分3 分。优:3
分;良:2.7 分;中:2.4 分;差:2.1 分;无:0 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满分 1 分。优:1 分;良:0.9 分;中:0.8
分;差:0.7 分;无:0 分。)
(3)投标人业绩(1 分)
2016年8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公共建筑(厂房、仓储、住宅除外)单项合同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19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含曲面玻璃幕墙的幕墙工程,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需至少有一项反映幕墙面积和曲面玻璃幕墙内容,如两项及以上证明材料上幕墙面积不一致,以面积小的为准,如三项证明材料都反映不出幕墙面积和曲面玻璃幕墙内容,须另提供盖有审图章和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图纸。以上材料缺一不可且以诚信库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与资格条件中投标人业绩不可兼得)
(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6分)
投标人南京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布的施工企业考核年度“201902”施工企业信用得分乘以评标办法中确定的市场信用评价所在比例值6%。
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相加即为该投标人最终评标得分。评标委员会依据最终评标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出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如评标得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者排名在前。
八、其它事项: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 2020 年1月至 2020 年 6 月连续 6 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 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须将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及拟投入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
项目经理身份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B 类证)、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均以诚信库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应及时更新诚信库中的材料,确保相关材料真实有效。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
满的。
十、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58号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
120号江苏成套大厦
招标人邮编:210013 代理机构邮编:210009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辛丝莉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6639813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xinsl@jce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