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福建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0/8/17 |
项目概况
福州市第二医院阳台加装铝合金窗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14-20301249
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二医院阳台加装铝合金窗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8.2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2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项目名称
用途要求
服务内容及要求
1
装修工程
2、3号楼阳台加装铝合金窗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响应人须提交以下证明文件:(1)响应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响应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备注:如响应人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6)响应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响应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8)响应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指响应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文件。(9)响应人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10)响应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2.响应人提供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作为响应文件的一般资格证明文件。3.响应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该打印件须自谈判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至时间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报价,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响应人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1日至2020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1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第二医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藤路47号
联系方式:陈丽辉22169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联系方式:张凌璇0591-87819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凌璇
电话:0591-87819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