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浙江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0/8/24 |
一、招标公司及类别:
招标公司名称:丽水市梁锭置业有限公司
类别:施工类
二、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梁丽水天悦湾项目
2.项目地点:丽水市莲都区东地路与好溪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
3.本次招标范围:中梁丽水天悦湾项目铝合金门窗及百叶格栅工程,具体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清单等
4.建筑规模及业态形式:本项目用地面积144691㎡,总建筑面积470838.4㎡,地下建筑面积110580㎡,地上建筑面积360258.4㎡,容积率2.40,绿地率≧30%米;主要建筑形式:小高层、中高层、叠墅。
5.上述指标如有调整以实际为准。
6.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7.标段划分:2个标段
8.资金来源:自筹等
9.施工工期:
共2个标段,每个标段总工期:3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9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9月30日(实际工期以开工令为准)。
10.付款条件: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工程款按节点支付,如下:
(3)材料供货款:材料价指报价汇总表中的除门窗安装费外的费用。
a、工程单体框全部供货到位,经甲方、总包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付款申请、发票等付款手续齐全后,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该工程单体门窗材料价的15%;
b、工程单体扇、玻璃及压条、五金配件、辅材等供货至工程单体扇、玻璃及压条、五金配件、辅材,经甲方、总包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付款申请、发票等付款手续齐全后,15日内甲方支付该工程单体门窗材料总价的80%;
(4)安装费用:指报价汇总表中的门窗安装费,按节点支付。
a、工程单体框全部安装到位,经甲方、总包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付款申请、发票等付款手续齐全后,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该工程单体门窗安装费的40%;
b、工程单体扇、玻璃及压条、五金配件、辅材等全部安装完成后,经甲方、总包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付款申请、发票等付款手续齐全后,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该工程单体门窗安装费总价的80%;
(5)工程结算完毕,支付至结算款的97%,乙方向甲方提供100%全额发票;
(6)供应链融资/工抵房:无。
(7)剩余结算总价的3%将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金按本协议第10.2条约定支付,申请保修金支付时乙方须提供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的认可文件。
(8)在完成第7.2条约定的工程付款节点后,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制付款申请,并经土建总包方签字确认后,报甲方书面审核;甲方完成书面审核后十日内按照合同规定比例并扣除应扣款项向乙方支付进度款;如乙方未及时提出申请,或没有土建总包方的签字确认,甲方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9)每次甲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先行提供真实、合法、且符合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合法发票。如在事后税务机关检查中发现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规定,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15天内予以更换。
(10)在本承包合同中,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或抵消任何按承包合同中规定乙方有义务支付给其他承包单位的金额。
(11)若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项的,每逾期一日按本批次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一支付逾期利息。
(12)在乙方向甲方报送工程进度款中,若出现如下情况,甲方免于承担因不能及时支付进度款的一切责任,乙方承诺不因进度付款计量或付款数额的争议迟延或停止施工:
a.在进度款申请报告中,未能明确体现当期所完成的工程付款节点;
b.没有按甲方的指示或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交资料;
c.乙方报送的资料证据不全、不真实;所报送的资料不详尽;报送不及时。
d.本合同涉及的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计算。
11.质量要求:合格
12.创杯/创标要求:/
三、投标单位入围要求:
1.满足中梁供方库入库要求;
2.注册资金(元):1000万元及以上。
3.施工企业资质:具有铝合金门窗施工业绩、自有门窗加工厂,年生产能力10万m2以上。
4.近三年TOP30房企合作业绩不少于3个。
5.项目经理资质:具有三年以上相关项目管理经验。
6.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需要提供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7.与其他知名地产合同履约情况良好,无恶意索赔
8.本工程只接受招采平台在线报名。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招采平台中进行供方注册、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批同意完成报名。
9.投标单位报名前,需已具备当地主管部门备案等相关手续。中标单位若为外地企业,当地所需的政府备案等相关手续等,中标单位自行解决,所需费用自行负责(如有)。
四、入围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采平台供方报名,经甲方考察审核完成,拟定入围资格后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
户名:丽水市梁锭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莲城支行
账号:1210205009200154961
五、投标报名条件及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承诺函;
3.企业简介、生产制作许可证(如有);
4.近三年业绩表和近两年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
5.标杆企业合作合同证明;
6.三证一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文件),税务证明等等;
注:所有资料均需提供电子版(带公章文件的扫描文件)。
六、在线报名和投标资料提交截止日期:2020年8月24日17时。
七、招标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黎女士
联系电话:13776064094
联系地址:丽水市花园路581号阳光商务大厦10楼
八、监察投诉电话:
甲方接受乙方实名或匿名举报或投诉,并保证信息保密,常设举报部门。
受理部门:中梁地产集团监审3G平台
举报邮箱:sjjc@zldcgroup.com
举报微信:ZL13122770858
举报电话:13122770858
信函渠道: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235号长风跨国采购会展中心3号楼20层
受理部门:中梁控股集团监审3G平台
举报邮箱:jc@wsttop.com
举报微信:ZL18918862260
举报电话:18918862260
举报网站:www.wsttop.com
举报微信公众号:廉洁中梁
九、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