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黑龙江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0/10/29 |
项目概况
某部安全门、钢质防火防盗门、实木门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哈尔滨市,详询联系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JLBELE-W3017
项目名称:某部安全门、钢质防火防盗门、实木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8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8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物资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安全门
犬舍内门
166
套
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供物资,并于交货后10日内完成安装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规格型号/质量技术标准详见采购文件附件:具体指标要求
犬舍外门
166
套
2
钢质防火防盗门
公寓单元门
2
套
公寓进户门
8
套
犬舍走廊门
19
套
营区进户门
8
套
3
实木门
公寓室内实木门
32
套
公寓室内推拉折叠门
8
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供物资,并于交货后10日内完成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答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应答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或2019年度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报价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证明材料为准)。
(六)供应商须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中没有记录;近三年(2017年9月1日至今)在“行政处罚”中没有较大金额行政处罚记录;近三年(2017年9月1日至今)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无处罚期内的记录(查询截图)。
供应商于军队采购网(www.plap.cn)网页中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处罚公告”两个链接查询无不良记录(查询截图)。
供应商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七)供应商在购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向采购人做出承诺,在响应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军队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答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应答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或2019年度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五)供应商报价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证明材料为准)。(六)供应商须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中没有记录;近三年(2017年9月1日至今)在“行政处罚”中没有较大金额行政处罚记录;近三年(2017年9月1日至今)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无处罚期内的记录(查询截图)。供应商于军队采购网(www.plap.cn)网页中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处罚公告”两个链接查询无不良记录(查询截图)。供应商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七)供应商在购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向采购人做出承诺,在响应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军队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详询联系人
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携带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到发售地点。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详询联系人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详询联系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某部
地址:某部
联系方式:高先生0453-88414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72号火炬欧亚大厦16楼
联系方式:柴文涛157762287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柴文涛
电话:15776228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