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江苏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0/11/3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14-G-21号地块施工总承包幕墙石材采购二标段(二次竞价)已由苏州市吴中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发改中心核(2014)10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吴中区太湖新城
规模:合同估算价约400.7674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9053002001
苏地2014-G-21号地块施工总承包幕墙石材采购二标段(二次竞价)
苏地2014-G-21号地块施工总承包幕墙石材采购二标段(二次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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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货物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0年10月28日10:00至2020年11月03日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0日13时4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1)投标申请人应为中国境内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本次招标不接受近三年因质量问题导致诉讼的投标品牌投标;申请人承诺其产品无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格式自拟);(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三)申请人需在指定时间内前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内容包含如下:(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须提供近三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且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2)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四)本项目执行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联合惩戒期限内的(五)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0年最新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的通知。(六)、本公告“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该条款取消。(七)本工程采用“有限数量制”: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量化打分,按得分顺序确定前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出现第9名分值相同的情况,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随机抽取第9名入围单位。资格预审优选评分的内容及标准如下:(一)质量保证(最高5分):1、质量保证体系完整、质量保证措施先进、可行、具体,超过招标文件标的物的质量要求得5分;2、针对项目实际提出质保体系完整、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具体,满足招标文件标的物质量要求得2分;3、提出较完整的质保体系,质量保证措施一般,满足招标文件标的物要求得1分。。(二)供货能力(最高2分):承诺满足招标人付款条件,并能在规定时间内交货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三)企业业绩(均需在有效期内,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5分):投标企业近5年(2015年1月1日)有同类工程业绩(6000m2及以上的石材或200万元及以上的石材)一个加1分,加至5分为止。(以石材供货合同原件扫描件为认定依据)。(四)货物的运营维护成本(最高5分):企业注册资本金大于等于200万得2分,大于等于500万得5分。(五)服务承诺(最高3分)有其他优惠条件的加分1分,无优惠条件不加分;(六)具有良好的加工生产能力保障(最高20分):1、应具备充足的生产基地和厂房。(须提供注册所在地址的土地证或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供招标人考察。)厂房生产区域面积大于等于2000平方的,得2分;大于等于5000平方的,得5分;大于等于10000平方的,得10分;2、根据投标单位的公司信誉,加工能力、质量及售后承诺,风险评估等横向比较,综合考量后打分,共计10分。(八)项目出资比例修改: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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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苏州北站综合服务楼4楼东侧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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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朱工
联系人:
居美芳
电话:
0512-65822956
电话:
0512-65239192
传真:
传真:
0512-65239192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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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