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安徽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0/11/29 |
安徽三建招标中心现对“安建雍和府项目首开区门窗分包工程”进行采购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安建雍和府项目。
招标编号:SJZB2020-757。
二、招标人: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阜阳市阜南县会龙路与王店路交叉口,建筑面积约为311171.14m2。目前应建设单位要求只施工首开区部分,首开区建筑面积约为120000m2,此次招标工作只针对首开区范围,后开区工程量将另行招标,详见招标文件。
2、预估金额:900万元,具体以控制价(若有)为准。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标段,拟选择1个中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及基本户证明文件。
2、资质、证书类要求: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二级及以上专业承包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建筑门窗行业资格证书(含门窗产品制造、门窗产品安装)。
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2项500万元门窗分包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
4、其它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承包资质,凡被列入安徽建工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时限内不得参与投标;
5、门窗品牌要求:伟业、亚铝、华建、兴发,其余辅材必须是国标产品;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
五、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1月29日17:00自行在安徽建工集团集采平台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用100元/份(不退)。具体流程如下:
1)登陆安徽建工集团集采平台,网址:http://cp.aceg.com.cn/,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输入企业编码和密码后登陆系统。
2)进入“招标采购项目”模块的“公开报名中”找到预投标项目,点击报名。
3)投标人接受投标诚信承诺书,在报名界面直接点击“确定”。
4)投标人进入“缴费项目”模块,点击“在线支付标书费”,系统默认报名通过并生成支付二维码,投标人使用支付宝扫码支付投标报名费。
5)支付完成后,系统会显示“已确认到账”,投标人进入“招标文件下载”模块,自行下载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含清单、图纸等)
6)如有招标答疑、补遗、澄清或修改,招标人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安徽建工集团集采平台补遗澄清栏发布,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查阅并下载打印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作无效标处理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未注册供应商及终审未通过的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安徽建工集采平台的注册资料上传、初审及终审工作,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具体注册流程可以查阅安徽建工集团集采平台--供应商须知--供应商注册及登陆流程介绍。
2、已报名的投标人,若放弃投标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在本项目报名页面(缴费项目或招标文件下载模块)点击弃标按钮,并按提示要求上传投标放弃函(盖章的扫描件)并说明理由,否则招标人或招标部门有权暂停其3个月参与安徽建工集团范围内投标活动。同时,若投标人12个月内累计3次及以上放弃投标且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弃标的,后续12个月禁止其参与安徽建工集团项目的投标活动。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0000.00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
1、投标人应向招标人以下账户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1025601021000070068
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怀宁路支行
2、汇款或转账时,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安徽三建安建雍和府门窗SJZB2020-757投标保证金”字样。因投标人未备注或错误备注招标编号而导致不能及时查验保证金是否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投标文件递交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2月4日15时00分。逾期送达、未按照求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院内13栋3楼招标中心(办公室2)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9号。
项目联系人:陈兴华,电话:18856420120。
2、招标部门:
地址: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院内13栋3楼招标中心(办公室2)。
联系人:李工,电话:0551-62861015
3、廉政监督和投诉举报: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参与过程中,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现象,可在开标截止时间2日前向招标部门提出书面质疑。如对质疑答复不满,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12小时将书面投诉材料送达至监察部门。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9号一楼。
联系部门: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0551-62863058。
十、其他事项(若有)
1、投标人负责外围关系、地方关系协调,若处理不好,则视为违约,取消合同;
2、投标人投入人材机的数量必须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需要;
3、投标人自行负担临时设施、临时用电、夜间抢工照明、养护水源等一切辅助工程,并不再另计费用;
4、投标人施工便道自行考虑,需克服施工便道不利等条件的影响;
5、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招标人在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统一管理;
6、除招标工作内容以外,不得干扰招标人其他工程施工,如招标人需要,应服从招标人指示;
7、中标单位严禁再分包,如有按违约处理,清退出场,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8、招标人将视工程进展情况和施工单位履约能力进行考评,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或不配合甲方工作指令的,甲方有单方面解除合同,自行组织施工的权力。
9、如发生一起农民工到劳动局投诉的,该单位和委托代理人将被列入公司黑名单,限制投标资格。
10、检测费及因检测不合格而发生的补救措施费及相关损失由投标人负责。工程涉及的相关部门手续的办理由投标人负责,并保证在施工前办妥,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1、凡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安徽省外建筑业企业,须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办理信息登记手续、资质等级必须满足项目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12、被本省行政主管部门列为黑名单期间的单位,严禁参与我公司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