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江苏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0/12/7 |
公告标题
苏州震泽双泽路地块人防工程(含人防设备和人防门)招标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
2020-12-0700:00:00
招标主体
苏州震泽双泽路地块人防工程(含人防设备和人防门)
招标联系人
裴孝乐
招标联系人方式
15895416869
招标联系邮箱
/
招标联系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镇南路南侧双泽路东侧
招标范围
1、防爆波活门、钢筋混凝土密闭门、钢结构密闭门、柜式离心风机、离心式通风机、油网滤尘器、过滤吸收器、双连杆手动两用密闭阀门、插板阀、调节阀、换气堵头、超压排气活门、风管预埋刚性密闭管、电磁风量测量装置、放射性监测取样管、滤尘器差压测量管、尾气监测取样管、气密测量管、单层百叶风口、消声器及消声弯头、超压测压装置、排烟防火阀、三防控制箱、通风方式信号灯、人防呼叫按钮、防爆地漏、碳钢通风管道、通风工程检测调试等。
2、具体按照甲方提供的人防图纸为准,乙方需配合甲方对人防图纸进行优化。含人防区外供电点至人防设备之间的所有配电箱、管线、电线电缆等、人防区外给排水点至人防设备之间的所有管道、阀门、管件等
报名提交材料
(1)需满足独立经营能力,证件齐全。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注册资金(元):300万元及以上
(3)企业资质要求:必须自身具备或有厂家授权的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许可证,必须一次性通过当地人防办验收
(4)项目经理资质:有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需长驻现场(如配备执行经理,相应责、权关系需在甲方备案);
(5)公司业绩要求:公司年产值不低于500万元,近三年具有标杆房企合作业绩,且不低于2个,并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6)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社保证明及简历表
说明
无
项目简介
工程名称:WJ-J-2020-014号地块商住项目人防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工程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镇南路南侧双泽路东侧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9.56万方,其中住宅16.74万方,商业2.82万方,人防面积约1.3万方,具体详见清单
主要建筑形式:高层、小高层、商业
付款条件
(1)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2)进度款:乙方于每月26日前报送当月(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的产值至监理及甲方,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甲方于次月支付审核确认产值的75%作为进度款
(3)竣工款:工程经甲方、监理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将竣工资料移交后累计支付至已完合同总价的80%。
(4)结算款:工程结算完成后一个月内,累计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7%,并将所有此节点发生的罚款同步扣除(根据国家税务要求开具相应税率的100%增值税专用发票)。
(5)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将上次付款至本次付款时间段内的月清资料(包括承诺函及月清清单)作为付款依据之一,无月清资料不予付款。
(6)人防通风设备安装按当地人防办相关要求执行。
质保金:剩余结算价款的3%为质保金,贰年保修期满保修期自甲方项目业主入住之日起计(但不晚于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将本工程及相关资料移交甲方后6个月起计算),乙方提供合格的付款资料后1个月内无息支付给乙方;
发票条款: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甲方要求的付款申请资料、相应金额之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甲方付款至结算款总额(含税价)的97%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结算并提供结算款总额(含税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逾期提供发票的,则甲方有权顺延相应的期限付款,但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合法增值税发票的,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因此受到的处罚和损失并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若税收政策有变化,根据最新税率进行支付。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在甲方保管期间不计息。
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